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后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丙公司起诉与其相撞车辆的车主王某,请求其赔偿事故损害,则对该案具有管辖的法院是:( )
A:天津市A区 B:天津市B区 C:天津市C区 D:大连市B区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王某应当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证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共同被告
王某在2011年10月15日与一家电子公司签约,合同期为5年,2013年6月,王某负伤,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作到医院接受治疗。停止工作3天后,老板通知王某,说她已被解雇了,王某不服,于是找律师代为上诉。
公司解雇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
A:合法,雇主可以无条件解雇员工 B:不合法,王某因工负伤处于医疗期内 C:合法,王某因治疗没有去工作 D:不合法,王某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
王强原来在一家外企公司中担任人事助理。这家公司是全球著名的跨国公司,有着非常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工作一段时间之后,他跳槽来到一家民营高科技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上任之后,他发现公司对工作或职务缺乏全面的信息,必须收集公司的工作信息。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获得高层支持并且确立分析的工作等准备工作后,王强开始考虑如何进行工作分析,他应该考虑的内容包括( )。
A:选择信息来源 B:选择工作分析人员 C:建立工作分析小组 D:选择收集信息的方法和系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4)题。(25分)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迫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E: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王某被取保候审,则他不应:
A:威胁证人丁某,要求其为他说好话,不然就对其不利 B: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C:未经批准到外省出差 D:接到传讯通知,向其所在单位请假
王某被取保候审,则他不应:
A:威胁证人丁某,要求其为他说好话,不然就对其不利 B: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C:未经批准到外省出差 D:接到传讯通知,向其所在单位请假
王某被取保候审,则他不应:
A:威胁证人丁某,要求其为他说好话,不然就对其不利 B: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C:未经批准到外省出差 D:接到传讯通知,向其所在单位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