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3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元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09年12月30日,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冯老先生的遗产应按照( )继承。

A:法定原则 B:自书遗嘱 C:口头遗嘱 D: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刘先生与何女士与197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刘飞。2004年1月刘飞与王清结婚,王清在国有公司工作,并于2005年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飞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清未再改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先生和何女士。2007年刘先生逝世,留下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先生留有遗嘱,房屋留给何女士,存款给刘霞。

如果刘先生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

A:何女士 B:王清 C:何女士,王清 D:何女士,王清,刘霞注:刘霞是代位继承。

冯先生与冯女士1988年结婚,婚后有一子冯宁,一女冯玉。1992年冯先生因意外去世,留下5万元遗产。1995年,冯女士带着两年孩子改嫁给赵先生。结婚初期二人感情融洽,对孩子视如已出,并出资10万元与朋友同共经营了一家公司,占有50%的股份。1998年冯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6万元,并留下自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姜昕,冯先生还有一个残疾的妹妹,靠着母亲生活。2000年赵先生在生意中结识了金女士,并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2001年,二人生有一子赵金,赵先生为金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2005年赵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在遗产分割前赵先生也因意外去世,赵先生的公司价值10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80万元,赵先生是独生子女,母亲已过世。

冯先生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 )来继承。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遗赠抚养协议

甲有儿女各一人,立有遗嘱,其遗产分给两个子女一人一半,并对其子的继承附了义务。甲死亡后,甲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甲女可以()

A: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甲子履行义务 B:向人民法院申请取消在附义务的限度内甲子接受遗产的权利 C: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遗嘱无效 D: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履行义务的人继承遗产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遗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遗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遗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案例七 一、案例成员 万先生现年 45 岁,个体工商户。万太太现年 40 岁,家庭主妇。有一儿子 13 岁,在私 立学校读初一。万先生和万太太的父母均健在,其中,万先生的父母于 30 年前离异,其生 父已移民美国经商,多年未联系,其母于 2 年后再婚,万先生由母亲及继父抚养长大。现万 先生按月支付其母及继父生活费。 二、收支状况 万先生年收入 60 万元, 家庭年生活支出 12 万元, 其中万先生夫妇与儿子各 4 万元一年。 旅游休闲 3 万元一年,每人各 1 万元。 三、资产负债状况(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万先生名下有活期存款 25 000 元,A 公司股票 200 000 元,债券型基金 100 000 元。 2004 年 1 月买入 500 000 美元 10 年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年收益 3.5%(复利计息) 。万先生 有保额 400 000 元的保单,现金价值 72 000 元( 10 年前购买终身寿险,万先生为被保险人, 万太太为受益人, 20 年缴费,年均衡保费 10 000 元,假设 2008 年自然保费为 2000 元) 。 2、 万太太名下有投资性房产市值 1 000 000 元, 该房为门面房, 公证为万太太个人财产, 其它均为共有财产。 2008 年 6 月末,夫妇联名购入市值 2 000 000 元的自住房产,银行贷款 七成,年利息 6.65%,期限 10 年,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四、保险状况 万先生和万太太均无社会保险,万先生有保额 400 000 元的终身寿险保单。 五、理财目标 1、五年后购买现值 600 万元的别墅。 2、儿子私立学校每年费用 5 万元,5 年后出国留学读 4 年本科,每年费用现值 25 万元。 3、 10 年后退休,退休后每年生活支出现值 12 万元,退休后头 20 年每年旅游休闲费用 现值 5 万元, 85 岁终老。 4、5 年后开始赡养双方父母,每人每年赡养费现值为 2 万元,持续 10 年。 六、假设条件 1、假设收入不增长,年通货膨胀率为 3%,活期存款年利率为 0%。 2、房价年增长率为 5%,房屋年折旧率为 2%。 3、学费年增长率为 4%。 4、A 股票长期年收益率为 10%,债券基金长期年收益率为 5%。 5、 2008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 6.8 ,预期五年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 6.3 。 6、为万先生退休前规划设计的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率为 7.69%,退休后金融资产的组合投 资年收益率 4%。 7、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税余值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 30%后的余值计算。 8、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父母分给子女的免税信托财产不能超过 25 万美元,超过 25 万美 元的部分视同遗产征税;美国公民赠与财产要缴纳赠与税,赠与的财产价值小于 11 000 美 元的不必缴纳赠与税。

关于万先生有资格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可以继承生父生母的遗产 B: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 C: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D: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不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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