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1-4题。

假定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采石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 )

A: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就免除了采石场的其他法律任 B: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不以超标排放为构成要件 C: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D: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它排放的污染物没有超标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陈某欲就受到的身体伤害向加害人范某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陈某起诉范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B:如果在陈某起诉前,范某写下马上给予赔偿的书面承诺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当地发生地震,陈某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如果陈某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仍未起诉,但范某自愿履行赔偿责任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赔偿权利人可能获得的赔偿包括:

A:死亡赔偿金 B:丧葬费 C:李某生前支付给父母的扶养费 D:其妻子的精神损害费

赔偿权利人可能获得的赔偿包括:

A:死亡赔偿金 B:丧葬费 C:李某生前支付给父母的扶养费 D:其妻子的精神损害费

赔偿权利人可能获得的赔偿包括:

A:死亡赔偿金 B:丧葬费 C:李某生前支付给父母的扶养费 D:其妻子的精神损害费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市规划局不应当赔偿的范围有( )。[2017增]

A:乙公司的违法建筑物 B:乙公司在乙农庄里的合法财产 C:乙农庄的经营性损失 D:受拆迁惊吓的乙公司员工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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