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遗嘱工具优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设立遗嘱有利于发挥家庭养老育幼的功能 B:设立遗嘱有利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C:设立遗嘱是法律对公民财产所有权予以全面保护的最佳体现 D:设立遗嘱不利于减少和预防纠纷
李先生在2000年9月写了一份遗嘱,并去做了公证。由于担心后人不按照他所写的遗嘱来进行,于是他在2001年9月又写了一份遗嘱,并指明让自己的朋友张律师来监督遗嘱的执行。2001年9月,他又去理财规划师那里就自己的财产传承规划事宜进行咨询。
下列关于李先生这几份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00年9月的遗嘱有效 B:2000年9月的遗嘱无效 C:2001年9月的遗嘱无效 D:2001年9月的遗嘱有效 E:两份遗嘱均有效
李先生在2000年9月写了一份遗嘱,并去做了公证。由于担心后人不按照他所写的遗嘱来进行,于是他在2001年9月又写了一份遗嘱,并指明让自己的朋友张律师来监督遗嘱的执行。2001年9月,他又去理财规划师那里就自己的财产传承规划事宜进行咨询。
李先生可以通过下列哪几个方式来选择遗嘱执行人( )。
A: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B:由李先生生前聘请,不需任何证明 C:由法定继承人担任遗嘱执行人 D:不用指定,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就可以充当遗嘱执行人 E:指定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充当遗嘱执行人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对张某所作的遗嘱界定,错误的有( )。
A:无效,张某有权分割遗产 B: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大王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儿子和张某继承 C:部分无效,应给大儿子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 D:无效,但张某无权分割遗产,应由大王的儿子代张某继承遗产 E:具有法律效力,大王的儿子和张某无权分割遗产
刘先生与何女士与197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刘飞。2004年1月刘飞与王清结婚,王清在国有公司工作,并于2005年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飞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清未再改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先生和何女士。2007年刘先生逝世,留下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先生留有遗嘱,房屋留给何女士,存款给刘霞。
关于遗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 B:自书遗嘱可以打印,本人签名 C: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 D:录用遗嘱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随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会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一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在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
遗嘱生效条件不包括( )。
A: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B: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C: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D: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不需要设立见证人的遗嘱形式是( )。
A:(A) 录音遗嘱 B:(B) 口头遗嘱 C:(C) 代书遗嘱 D:(D) 自书遗嘱
遗赠,是指公民采用遗嘱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人在遗赠中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下列属于遗赠的是( )。
A:李某死后将他的财产留给他的儿子 B:张某将其赌博所得,共计12万元捐献给国家 C:刘某死前一年把6万元人民币捐献给希望小学 D:王某立下遗嘱,打算死后将其全部财产捐献给红十字基金会
口头遗嘱适用于( )。
A:立遗嘱人不能书写 B:立遗嘱人为文盲 C:找不到公正机关 D:危急情况下 E:没有录音设备
立遗嘱后,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 。
A:以遗嘱内容为准 B:部分参考遗嘱内容 C: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D: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