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待处理: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这些事件中,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李某 B:王某 C:徐某 D:陈某 E:张某
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对此,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李某 B:王某 C:徐某 D:陈某 E:张某
李某盗窃了一辆价值50余元的自行车,一天后又盗窃了一辆价值100余元的自行车,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A:分别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合并执行 B:是连续盗窃行为,作一个处罚决定 C:多次盗窃,应予以劳动教养 D:数额较小,不予处罚
1994年3月20日晚张某和本班同学李某在电影院门口盗窃自行车一辆,商定各骑两个月后将车卖掉,得款均分。1994年5月19日张某14岁生日,16岁的李某骑自行车去张某家参加聚会的途中,被联防人员查获,并供出自己和张某盗窃的全过程。为此,二人所属的区公安局作出对张、李各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下列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A:区公安局对张某的处罚是错误的 B:区公安局对李某的处罚过于严重,应当减轻处罚 C:对二人都不应该加以处罚 D:区公安局对张某的处罚过于严重,而对李某的处罚是正确的
某大学生张某欲购一辆自行车,于是张贴了求购启事,自行车盗窃犯李四上门告诉张某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可以160元卖给张某,张见价格比较公道,即刻支付了160元给李四购得此车。某日张某骑车上街,与张某同校的万某发现该车正是自己1个月前从李四手上以60元购买的自行车,出具了李四卖车给自己的收据,因此要求张某返还该车。恰逢此时真正的车主陈某也发现了该车,其出具了从商店购车的凭证。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应将自行车返还给真正的车主陈某,张某与万某的损失可以要求自行车盗窃犯李四赔偿 B:万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车主陈某的所有权消灭,而后张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万某的所有权消灭,因此自行车所有权归属于张某 C:万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60元价格购得自行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张某购买自行车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因此其购买时属于善意,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D:张某、万某以及陈某都属于受害者,三方都很难说有过错,因此在无法找到李四,要求其赔偿的情况下,应采用公平原则处理,由三方分担损失
某大学生张某欲购一辆自行车,于是张贴了求购启事,自行车盗窃犯李四上门告诉张某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可以160元卖给张某,张见价格比较公道,即刻支付了160元给李四购得此车。某日张某骑车上街,与张某同校的万某发现该车正是自己1个月前从李四手上以60元购买的自行车,出具了李四卖车给自己的收据,因此要求张某返还该车。恰逢此时真正的车主陈某也发现了该车,其出具了从商店购车的凭证。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应将自行车返还给真正的车主陈某,张某与万某的损失可以要求自行车盗窃犯李四赔偿 B:万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车土陈某的所有权消灭;而后张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万某的所有权消灭,因此自行车所有权归属于张某 C:万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60元价格购得自行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张某购买自行车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因此其购买时属于善意,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D:张某、万某以及陈某都属于受害者,三方都很难说有过错,因此在无法找到李四要求其赔偿的情况下,应采用公平原则处理,由三方分担损失
某大学生张某欲购一辆自行车,于是张贴了求购启事,自行车盗窃犯李四上门告诉张某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可以160元卖给张某,张见价格比较公道,即刻支付了160元给李四购得此车。某日张某骑车上街,与张某同校的万某发现该车正是自己1个月前从李四手上以60元购买的自行车,出具了李四卖车给自己的收据,因此要求张某返还该车。恰逢此时真正的车主陈某也发现了该车,其出具了从商店购车的凭证。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应将自行车返还给真正的车主陈某,张某与万某的损失可以要求自行车盗窃犯李四赔偿 B:万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车主陈某的所有权消灭,而后张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万某的所有权消灭,因此自行车所有权归属于张某 C:万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60元价格购得自行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张某购买自行车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因此其购买时属于善意,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D:张某、万某以及陈某都属于受害者,三方都很难说有过错,因此在无法找到李四,要求其赔偿的情况下,应采用公平原则处理,由三方分担损失
某大学生张某欲购一辆自行车,于是张贴了求购启事,自行车盗窃犯李四上门告诉张某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可以160元卖给张某,张见价格比较公道,即刻支付了160元给李四购得此车。某日张某骑车上街,与张某同校的万某发现该车正是自己1个月前从李四手上以60元购买的自行车,出具了李四卖车给自己的收据,因此要求张某返还该车。恰逢此时真正的车主陈某也发现了该车,其出具了从商店购车的凭证。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应将自行车返还给真正的车主陈某,张某与万某的损失可以要求自行车盗窃犯李四赔偿 B:万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车土陈某的所有权消灭;而后张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万某的所有权消灭,因此自行车所有权归属于张某 C:万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60元价格购得自行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张某购买自行车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因此其购买时属于善意,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D:张某、万某以及陈某都属于受害者,三方都很难说有过错,因此在无法找到李四要求其赔偿的情况下,应采用公平原则处理,由三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