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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有些话穿耳而过 段奇清

①李肇星曾在一篇文章中记述了他儿子3岁时的一些充满童趣的奇言妙语。有一次,他儿子在回答“人为什么会长两只耳朵时”时说:“可以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光进不出就会装不下。”

②由此,我想起了一句话:让有些话穿耳而过。

③譬如某一天,你无意中听到了一些诽谤和中伤你的话语,就让他穿耳而过。那也许是别人对你某一个不经意的行为、某一句不经意的话产生了误解。你要相信,浊者自浊,清者自清,只要假以时日,他一定会看出你的初衷与本真。于是你便拥有了一颗平静而安宁的心。

④如果有人说你才貌双全,要让他穿耳而过。那才华学识本是天外有天、山外有山。那形貌本是父母的遗传并非自己的努力,原本不值得他人夸奖。

⑤如果有人说你出类拔萃,却白璧微瑕,也要让他穿耳而过。是否出类拔萃姑且不说,不完美本是人生的一种常态,如此,你就能摆脱“一次失败就永远颓势”的阴影,就能走出“局部不完美就泛滥成整体否定”的误区,就始终能保持清醒的大脑。

⑥对于一些冷漠无情或者耍小聪明的话,对于一些玩世不恭、不知轻重的话,对于一些上下之势、高低权争、男女绯闻的话,都要让他们穿耳而过。这样你就会秋波无痕,素心如玉。纵然那些对你有用,却让你志所不能逮、力所不能及,以致褫夺了幸福与快乐的话语,就要让他们穿耳而过,随风而逝。

⑦人生是一个容器,可这个容器的容量实在是非常有限。愁苦和畏惧多了,欢乐和勇气就少了; 局促和紧张多了,潇洒和轻松就少了;傲慢与骄矜多了,恭谨与谦虚就少了。一些不需要的话语存放太多,一些箴言就会无处落脚。让有些话穿耳而过吧……

(选自《读者》2008年11期,选文有改动)

1.第①段事例的作用是什么?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从结构上看,③、④、⑤、⑥段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3.读完全文后,你得到人生启示是什么?

1.增强可读性,引出中心论点。让有些话穿耳而过。

2.并列关系

3.例1:人生是一个容量有限的容器,因而要选择欢乐与勇气、潇洒与轻松、恭谨与谦虚,让有些话穿耳而过。

例2:对于一些冷漠无情,耍小聪明、玩世不恭、不知轻重、上下之势、高低权争、男女绯闻的话语都要让它们穿耳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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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母爱

⑴那一次,我应一位朋友之邀,客串为他的学生讲了两堂作文课。他们即将面临高考,学习生活异常紧张。在课堂上,我曾给他们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命运之神可以满足你一个心愿,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呢?”

⑵当时,大多数学生的回答是能够顺利通过高考,也有部分学生希望自己能够像超女或比尔·盖茨一样成为某个领域的偶像。

⑶然而,有一个男孩的回答却是:“我最大的心愿就是牵一下妈妈的手。”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泪花。然后,他讲了这么一件事情:

⑷他家在一个小山村里,距离他所在的学校有数十里路。因此,他升入这所学校之后,一直在学校住宿。他母亲是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在家侍候着两亩果园。因为父亲的腿有残疾,所以果子成熟之后,总是由母亲蹬着三轮车,将摘下的果子驮到离家二十余里路的小镇上去卖掉。每次卖掉果子之后,她总是要在市场上买一点好吃的东西,然后再蹬上十多里路来探望他。

⑸那是去年中考前夕,母亲趁早将几筐桃子卖掉,然后买了他最爱吃的葱花饼,她怕葱花饼凉了,就用干净的布巾包了又包。

⑹中午的最后一遍铃声响过之后,他匆匆向学校门口跑去。母亲已将三轮车停在远处的树底下,她自己却站在没有一点遮阴处的校门口,毒辣辣的日头将她黧黑的面孔烤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子,蓝色的短袖衫泛着亮晶晶的盐粒。母亲笑着上前抓住他的手,关切地说:“走,到那边树阴下,妈给你买了葱花饼。”

⑺这时候,有一些离家较近的同学,推着自行车涌过来,他感到有些难为情,便把手轻轻一甩,将母亲那只磨出茧子的手甩开了。母亲的脸上闪过一抹失落。在树阴下,当母亲将那一摞温热的葱花饼放到他手中的时候,她脸色上的失落完全被一种欣慰的神情替代了。

⑻他低着头对母亲说:“这么远的路,以后就不要来了。”

⑼母亲笑着摇了摇头,仍像先前一样不厌其烦地叮嘱他保重身体;然后,目送着他走进校园,才骑上三轮车离去。当他咬了一口手中香喷喷的葱花饼时,忽然想起忘了问母亲是否吃过午饭。

⑽一个星期之后,一个噩耗传来了,他的母亲在去小镇卖果子的途中遭遇了车祸。当他心急如焚地赶回家时,面对的只有母亲那僵硬而苍白的面孔。他扑通跪倒在母亲的身边,万般痛苦地哭喊道:“妈!——你为什么不牵儿的手了啊?……”

⑾他流着泪说完这件事,然后郑重地说:“现在,我愿意用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来换取跟母亲牵一牵手的机会!”

⑿此时,不光是我,几乎所有的人眼睛都湿润了。亲情,是我们一生最宝贵的财富,紧紧牵着爱的手吧,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1.通读全文想一想,文章以“牵手母爱”为题有何好处?

2.试对第⑹段画线的句子作赏析。

3.细读第⑺段画线的句子,说说母亲脸上为何闪过一抹“失落”?她又“欣慰”什么?

4.对文中的“男孩”,同学们褒贬不一,你对他有什么看法呢?请用简洁的语言说说理由。

1.点明了文章的中心,是文章的线索。(意思对即可)

2.对母亲的外貌描写,表明母亲在大热天已等了我较长时间,说明爱子情深。

3.“失落”是因为母亲已顶着烈日等我很久,好不容易见到我,我却为了面子,有意疏远母亲。“欣慰”是因为母亲终于卖掉桃子买了儿子最爱吃的葱花饼,心里感觉满足,表现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4.褒贬都行,言之成理,表述流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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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李天王传了令,着众天兵扎了营,把那花果山围得水泄不通。上下布了十八架天罗地网,先差九曜恶星出战。九曜即提兵径至洞外,只见那洞外大小群猴跳跃顽耍。星官厉声高叫道:“那小妖!你那大圣在那里?我等乃上界差调的天神,到此降你这__的大圣。教他快快来归降;若道半个‘不’字,教汝等一概遭诛!”那小妖慌忙传入道:“大圣,祸事了,祸事了!外面有九个凶神,口称上界差来的天神,收降大圣。”

那大圣正与七十二洞妖王,并四健将分饮仙酒,一闻此报,公然不理道:“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门前是与非。”说未了,一起小妖又跳来道:“那九个凶神,恶言泼语,在门前骂战哩!”大圣笑道:“莫采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说犹未了,又一起小妖来报:“爷爷!那九个凶神已把门打破,杀进来也!”大圣怒道:“这泼毛神,老大无礼!本待不与他计较,如何上门来欺我?”即命独角鬼王,领帅七十二洞妖王出阵,老孙领四健将随后。那鬼王疾帅妖兵,出门迎敌,却被九曜恶星一齐掩杀,抵住在铁板桥头,莫能得出。

正嚷间,大圣到了。叫一声:“开路!”掣开铁棒,幌一幌,碗来粗细,丈二长短,丢开架子,打将出来。九曜星那个敢抵,一时打退。那九曜星立住阵势道:“你这不知死活的弼马温!你犯了十恶之罪,先偷桃,后偷酒,搅乱了蟠桃大会,又窃了老君仙丹,又将御酒偷来此处享乐,你罪上加罪,岂不知之?”大圣笑道:“这几桩事,实有,实有!但如今你怎么?”九曜星道:“吾奉玉帝金旨,帅众到此收降你,快早皈依,免教这些生灵纳命。不然,就髹平了此山,掀翻了此洞也!”大圣大怒道:“量你这些毛神,有何法力,敢出浪言。不要走,请吃老孙一棒!”这九曜星一齐踊跃。那美猴王不惧分毫,轮起金箍棒,左遮右挡,把那九曜星战得筋疲力软,一个个倒拖器械,败阵而走,急入中军帐下,对托塔天王道:“那猴王果十分骁勇!我等战他不过,败阵来了。”李天王即调四大天王与二十八宿,一路出师来斗。大圣也公然不惧,调出独脚鬼王、七十二洞妖王与四个健将,就于洞门外列成阵势。你看这场混战好惊人也。

寒风飒飒,怪雾阴阴。那壁厢旌旗飞彩,这壁厢戈戟生辉。滚滚盔明,层层甲亮。滚滚盔明映太阳,如撞天的银磬;层层甲亮砌岩崖,似压地的冰山。大捍刀,飞云掣电;楮白枪,度雾穿云。方天戟,虎眼鞭,麻林摆列;青铜剑,四明铲,密树排阵。弯弓硬弩雕翎箭,短棍蛇矛挟了魂。大圣一条如意棒,翻来覆去战天神。杀得那空中无鸟过,山内虎狼奔。扬砂走石乾坤黑,播土飞尘宇宙昏。只听兵兵扑扑惊天地,煞煞威威振鬼神。

这一场自辰时布阵,混杀到日落西山。那独角鬼王与七十二洞妖怪,尽被众天神捉拿去了,止走了四健将与那群猴,深藏在水帘洞底,这大圣一条棒,抵住了四大天神与李托塔、哪吒太子,俱在半空中,杀彀多时。大圣见天色将晚,即拔毫毛一把,丢在口中,嚼碎了喷将出去,叫声:“变!”就变了千百个大圣,都使的是金箍棒,打退了哪吒太子,战败了五个天王。

1.结合文段情节,说说孙悟空的性格特点和作者塑造这一形象的目的。

2.结合文段内容,谈谈你对《西游记》这部小说主题的理解。

1.孙悟空勇斗天兵天将的行为表现了他武艺高强,蔑视皇权,神通广大,敢于__的英雄形象。表现了作者对__传统,__权威,蔑视等级制度等反封建、叛逆思想和斗争精神的热情讴歌。

2.孙悟空勇斗天兵天将的行为表现了小说的主题:讽刺批判了社会现实的__,歌颂了孙悟空的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畏强权,乐观顽强的精神。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第1~3题。

己所欲,勿施于人

周国平

①中外圣哲都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要我们将心比心,不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己所不欲却施于人,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行径当然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②另一方面,自己视为善、快乐、幸福的东西,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了吗?要是别人并不和你一样认为它们是善、快乐、幸福,这样做岂不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严重侵犯?在实际生活中,更多的纷争的确起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观点、立场等等。大至在信仰问题上,试图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种教义统一天下,甚至不惜为此发动战争。小至在思维方式上,在生活习惯上,在艺术欣赏上,在文学批评上,人们很容易以自己所是为是,斥别人所是为非。即使在一个家庭的内部,夫妇间改造对方趣味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的。

③事情的这一个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视。人们似乎认为,以己不欲施于人是明显的恶,出发点就是害人,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却是好的,是为了助人、救人、造福于人。殊不知在人类历史上,以救世主自居的世界征服者们造成的苦难远远超过普通的歹徒。我们应该记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样不可施于人。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④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们在精神信仰领域和私生活领域都享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合理化的进程,而那些以己所欲施于人者则是这个进程中的消极因素,倘若他们被越来越多的人们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我是丝毫不会感到意外的。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似乎”本义是指“好像、仿佛”,可以表示不确定的意思。作者在第③段中用了“似乎”一词,其用意是什么?

3.写出第③段的论证过程。

1.己所欲,勿施于人。(或: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样不可施于人。)

2.人们往往认为“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是好的,作者在这里用“似乎”一词是对这一认识的否定。

3.首先指出“己所欲施于人”,被人们认为动机是好的;接着以救世主的例子证明这样的行为造成的苦难更为严重;进而提出“己所欲,勿施于人”的观点;最后通过比较,进一步阐释了“己所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第1~4题。

我生命中的那簇野菊花

赵 宁

①成长本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历经岁月的不断锤炼打磨,才能由幼稚走向成熟,由怯弱走向勇敢。然而,有些时候蜕变却会在瞬间完成,尤其是关键的那一步,就像作家或画家长久地苦思冥想,仍不得其法,而在某一境况下灵感顿生,一挥而就。

②我是母亲第四个孩子,出世没几天,便被送进医院。医生告知,孩子心脏发育不好,有肺炎、先天性气管炎,很难养活。而我的父母亲,始终不肯放弃我,一天天的打针吃药,细心的照管,使我终于幸存下来。

③我所能记起的是五六岁前后的事情。当别的孩子在村里像兔子一样欢快追逐时,我躲在医院的病床上;当一群孩子相约戏水时,我被关在家里;小伙伴们爬树,捉知了,我只能远远地看着。我常搬着小凳子,坐在家门口,看他们跳皮筋、打沙包,时常心生悲哀,我甚至自己一点也不喜欢自己。

④深秋的一天,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感到嘴里干渴,嚷着要喝水。父亲过来习惯性地摸我的额头,“这么烫,又发烧了。”他迅速地给我穿戴好,叮嘱了母亲几句,就去推自行车,领我去镇上的医院。当我坐在父亲的自行车的后座的时候,才知道,此刻天刚蒙蒙亮,路上几乎没有人。深秋的早晨寒气袭人,父亲飞快地骑着自行车,我则昏昏沉沉地靠在他的背上。镇医院离家并不远,很快就到了,听诊、化验、取药、打针……这一系列过程,小小的我已是非常熟悉了……出了医院已是9点多了,小镇上早已热闹起来,父亲带着我往家赶。晴朗的天,阳光是金色的,照在一张张兴奋的脸上,我无力地靠在父亲的背上,什么也不想说,也不想看,我只觉得自己与这充满活力的景象格格不入,我像是被快乐遗弃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长大。我无声地哭泣着,泪水将父亲的外套弄湿了一大片。他感到了什么,车子骑到前面一个转弯处忽然改变了方向,父亲对我说:“咱们抄近路能近点。”我从来不知道这条小路也能通向村子。说是一条小路,其实是灌溉渠的渠岸,这条水渠很深,也很宽,渠岸大约1米宽,并不是很平坦。我坐在后座上,觉得有点紧张,便坐直了身子,也没有了一丝困意。

⑤我的眼前忽然一亮,就在前方渠边斜坡上竟然有一大片一大片白色的花,在阳光的照耀下,开得那样鲜艳,那样精神。“爸爸,那是什么花?你放我下来吧。”我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父亲说:“这是白菊花,像是野生的。”我蹲在了路边兴奋地看着这些花,一丛丛,一簇簇,紧密地挨着,矮矮的,却精神抖擞,一些小虫在上面跳跃飞舞,花朵不大,可开得那样灿烂,没有一丝倦怠之意,露水还没散去,在花朵上面打转。我已无法准确地描绘那个时刻小小的我的心境,我只记得那一刻有一幅画面深深地刻印在我脑海里:清凉的风,湛蓝的天,金闪闪的阳光,地上一大片白色的野菊花明艳美丽,清香袭人,一个瘦弱的小女孩看得痴迷,看得绽放了久违的笑颜。而就在那一刻,她坚定地告诉自己,她要生长得像这花一样美丽……

⑥那一天回家后,我破天荒头一回吃药没有让父母催促,那一大碗药,我第一次面无惧色,一饮而尽。只有我知道,我饮下去的是希望,是力量,是渴望生命如花绽放的动力,那一刻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觉得自己长大了。

⑦多年以后,我终于摆脱了疾病,健康地长大,并没有留下一丝疾病侵扰的痕迹。如果说生命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那么在我生命的这幅画卷中,那路边的野菊花就该是神来之笔吧!

(选自《感悟》2007第五期)

1.仔细阅读第⑤段,从中找出表明野菊花特点的词语。

外在特点: 内在特点:

2.第⑥段中写道,“破天荒头一回吃药没有让父母催促”,是一件什么事情让我发生了这样的变化?请你根据文章的内容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件事。

3.从全文看,我能够“幸存下来”并“健康地长大”的因素有哪些?

4.文章结尾写道,“如果说生命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那么在我生命的这幅画卷中,那路边的野菊花就该是神来之笔吧!”请你谈谈这句话在结构和内容上的作用。

1.外在特点:(那样)鲜艳,(那样)灿烂,明艳美丽,清香袭人;内在特点:(那样)精神,精神抖擞,没有一丝倦怠之意(各写出两个词)

2.从医院回家途中,看到白菊花,受到生命的启示。(如答出“看到白菊花,受到生命的启示”就可得分;如答出“回家途中,看到白菊花”可得分)

3.①父母对我的爱;②白菊花给我的生命启示;③“我”战胜疾病的勇气。(答出两点即可)

4.结构:收束全文,首尾照应;内容: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地写出白菊花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意义,深化中心。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第1~2题。

汤姆现在横下了一条心。他又忧郁又绝望。他说自个儿成了无亲无友、被人抛弃的孩子,没谁爱他。也许,等那些人发觉把地逼到这般田地时,他们会内疚的。他一直努力着以便不出差错,好好向上,但人们偏偏又不让他那样;既然他们一心要避开他,那就悉听尊便吧;就让他们为了将要发生的事来责怪他好了——他们就这德性,随他们去!话再说回来了,像他这样一个无亲无故的人哪有资格责怪人家呢?是的,是他们逼他铤而走险的:他要过犯罪的营生,别无选择。

此刻他已快走到草坪巷的尽头,学校的上课铃声隐隐在耳边震响。一想到自己将永远、永远也听不到这熟悉的声音,他禁不住啜泣起来——残酷的事实怎能不令人难受呢,可这是人家逼的呀。既然他们存心要把他投进冰窟,他只有认命的份——但他原谅了他们。想到这里,他哭得更伤心了。

恰在此时,他遇到了他的铁哥们儿乔·哈帕——他两眼发直,显然心怀鬼胎。不消说,他俩正是“一条道儿上”的朋友。汤姆用袖子擦了擦眼睛,边哭边说自己决意要离开这非人生活的鬼学校和没有同情心的家人,浪迹天涯,一去不回。最后他说希望乔别忘了他。

可巧,乔原来也正是特地赶来向汤姆告别,向他提出这样的请求的。他妈妈因为他偷喝奶酪揍了他一顿,其实他压根儿没喝,尝都没尝过,根本不知道那回事。明摆着的,她讨厌他了,巴望他走开。既然她这么想,他除了顺从,还能怎么样呢?但愿她能开开心,永远不会后悔是自己把可怜的儿子赶出家门,让他置身冷酷的世界,去受罪,去死。

两个孩子一边伤心地赶路,一边订立了一个新盟约,发誓互帮互助,情同手足,永不离分,除非死神硬要来拆散他们,让他们获得彻底的解脱。接着,他们就开始拟订行动计划。乔提议去当隐士,远离人群,穴居野外,靠干面包维生,等着终于有那么一天被冻死、饿死、伤心而死。不过,听罢汤姆一席话后,他也认为干犯罪的勾当并不赖,于是欣然同意去当海盗。

(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

1.联系小说内容,说说文中的汤姆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去冒险?这反映了他怎样的性格特点?

2.对于汤姆离家出走,冒险闯荡的做法,你赞同吗?说说你的理由。

1.汤姆为了摆脱繁重的课业和呆板的课堂,希望用冒险实现自己的理想,改变自己的环境。这反映出汤姆聪明调皮,具有一般孩子没有的想像力和叛逆精神。 2.对汤姆离家出走冒险我不赞同。尽管汤姆有许多令人钦佩的优点,但像他在生活中一遇到困难就出走,这种人生态度是不可取的;况且社会纷繁复杂,随便走出去很容易误入歧途或生命没有保障,给家庭带来哀痛。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1—4题。

青菜的味道

居城多年,聚餐时有一个细节让我记忆深刻——在合上点菜单的时候,宾主间总会有人补充一句:“来个青菜吧,最好是带叶子的那种。”

青菜,神奇的青菜,有时声势浩大地在贫富和城乡之间划一道分界线,有时仅仅是一桌菜品中微不足道的小配角。不管贫富,也不论城乡,过日子终归是离不开青菜的,念念青菜生活味。

有一次,朋友问我:“你知道青菜的味道吗?”第一反应竟是茫然,缓过神来,怀疑他在给我开类似脑筋急转弯的玩笑。我敛起笑容,煞是认真地戏谑道:“青菜的味道?不就是青菜味道嘛!”

朋友却一脸认真地说:“我刚刚从成都回来。川菜久负盛名,那些日子我算是真正领略到了。印象最深的不是大鱼大肉,麻辣水煮,而是一家并不起眼的小馆子里的青菜。那家餐馆名字也很有意思,叫青菜人家,土得掉渣,像个裹着头巾羞涩的村姑。进得店来,迎面一张屏风写了一句——你知道青菜的味道吗?”

我等不及,反问道:“那你知道青菜的味道吗?”朋友说:“从那家店里出来,就知道了。青菜人家有一道水煮青菜,不加任何着料,在滚水里过一遍,就端上桌。吃起来,才是真正的青菜味道。那味道其实很平淡,有些涩口,带点草香,下肚后有回甘,就像割草机修剪过草坪之后,空气里流淌的那味儿了。”

我说:“不稀奇,国外有人吃青菜都不用在开水过一遍,生吃。那才是叫原味呢。”

朋友说:“你说得不对,他们吃生的青菜,都要蘸五花八门的酱呢。”

蓦然间,我想起小时候吃的青菜来。那时,家里做饭用大木甑蒸,饭熟了,母亲会将洗净的青菜——印象中空心菜占多数,放进蒸饭的滚水一焯,洒上一小勺盐,就直接下饭。儿时吃的青菜,没有酱醋等诸般纠缠,没有经烈火锅油炙烤,不走偏,不失真,吃进嘴里,是青菜的原味。只有吃过这样的青菜,才有资格回答“青菜是什么味道”这一并不复杂的问题。可是,红尘中的你我,有几人吃过这样清淡寡味的青菜呢?

多年来,我们盘中和嘴里的青菜,都被旺火开发过,被油盐酱醋浸润过,其味都被各种杂味抢了风头,遮盖了去,真味反而模糊起来,记不清晰了。

青菜味道,恰如人生万般滋味,缠绕在味蕾上的是理不清道不明的枝枝蔓蔓,原味和真味,往何处寻觅呢?

人生之初,我们如吃寡淡的原味青菜。当然,谁也不愿意长久地这样淡下去,所以,不断地树立自己远大的人生目标,苦苦奋斗,孜孜以求。

等梦想实现了,就如我们吃那被各种调料包围的青菜,原味道于种种干扰中,模糊了,失偏了。正所谓人生百味。老之将至,万事放下,心头了无挂碍,经过百般滋味的历练,终究回归至原味,就像我那朋友从“青菜人家”那里所尝到的原味青菜,就像我儿时吃的那滚水里焯一遍的青菜。

青菜的味道,从另一角度看。是微版的百味人生。

人们总在努力追求着,苦苦追寻着,却在不断追求中,丢失了自己最初的目标。等到我们想起那时本真的愿望,回味当初的向往,才发现事过境迁人渐老。

走在人生道路上,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把自己走丢了,迷失在__、欲望、惊喜、烦恼、痛苦和悔恨等杂陈的人生滋味中。老子曰:“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想补充一句:大味至淡。“你知道青菜的味道吗?”一语惊心,不由地在内心自问一一你知道成长的味道吗?你知道读书的味道吗?你知道爱的味道吗?你知道……

味道的迷失,似乎存在于人生的每一时,每一处,处在迷失的当头,各种本真的原味对我们来说,有时竟会是那么奢侈。

1.青菜的味道是什么样的?本文作者所写的青菜的味道实际上指的是什么?说说你的理解。

2.阅读全文,说说文中画横线的句子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3.简要说说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

4.文章最后写道:“味道的迷失,似乎存在于人生的每一时,每一处,处在迷失的当头,各种本真的原味对我们来说,有时竟会是那么奢侈。”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1.青菜的味道是一种很平淡,有些涩口,带点草香的味道。实际上是指人生万般滋味。作者在本文中运用了借物抒情的方法来抒写百味人生。

2.从内容上看,总结了青草的味道,并指出其和人生的相似之处。从结构上说,是一个过渡句,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3.作者意再告诉我们: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不能迷失了方向,而要正确把握人生的航向,保持真实的自我,才能获得真正的人生乐趣。

4.这句话告诉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迷失方向。一旦迷失了自我,再回到正确的人生轨迹上就不那么容易了。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1—5题。

敢于冒险才有机会

王国宇

①我曾经参加过一个企业界的顶尖精英聚会,席间聊到为什么职业经理人很少成大老板,大家各抒己见。其中一个朋友答道:职业经理人都是高智商、高情商,但老板往往是胆量第一。

②朋友的话一出口,大家拍案叫绝!这话说得一点不错,职业经理人因为高情商、高智商,做事往往想的特别通透,难免畏首畏尾。而这种行事风格,只会使好机会擦身而过。[甲]在现代社会,不敢冒险就是最大的冒险,胆量是使人从优秀到卓越的最关键的一步。

③回头看看当初读书的同学,你会发现,往往成绩最好的,进社会混的很差;成绩很差,胆大的,却混的风生水起。知识分子当年抱怨脑体倒挂,说不三不四的人发了财。现在看来也是很公平的。你不敢冒风险,你就没有机会。古语讲: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成功的路上风风雨雨,坎坷与荆棘密布,唯有勇者胜。

很多成功者为什么能白手打天下,就是因为有敢为天下先的超人胆识。比尔·盖茨靠什么法宝建立了他的微软帝国?他为何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经济中独占鳌头而历久不衰?在比尔·盖茨看来,成功的首要因素就是冒险。他认为,在任何事业中,把所有的冒险都消除掉的话。自然也就把所有成功的机会都消除掉了。他甚至认为,如果一个机会没有伴随着风险,这种机会通常就不值得花心力去尝试。

⑤两颗相同的种子一起被抛到了地里,一颗这样想:我得把根扎进泥土,努力地往上长,要走过春夏秋冬,要看到更多美丽的风景……于是,它努力地向上生长。在又一个金黄色的秋天,它变成了很多颗成熟的种子。另一颗却这样想:我若是向上长,可能碰到坚硬的岩石;我若是向下扎根,可能会伤着自己脆弱的神经;我若长出幼芽,可能会被蜗牛吃掉;若开花结果,可能被小孩连根拔起;还是躺在这里舒服、安全。于是,它瑟缩在土里。一天,一只觅食的公鸡过来,三啄两啄,便将它啄到肚子里。在慨叹两颗种子迥然不同的命运时,我们惊讶地发现这样简单的道理:越是想安于现状,越不能安于现状,因为各种偶然的因素使你的周围充满风险。相反,坚定地树起奋发向上的信念,敢于冒险,敢于承受岁月的风风雨雨,就一定会拥抱令人羡慕的成功。

⑥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走进了坟墓。而导致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的最关键因素就是他们不敢冒险。他们没有勇气接受人生的挑战。[乙]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困难、失败又算得了什么?最重要的是我们曾经放手去拼搏过,去尝试过,去奋斗过!据社会学专家预测,未来的社会将变成一个复杂的、充满不确定性的高风险社会。竞争意识的萌发,使敢于冒险的人们有了危机感,主动应对各种风险。缺乏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人们,如果还没有被惊醒,就会被时代所抛弃,被前一种人远远甩在后面。

1.以下两句话是从原文中提取出来的,如果要放回原处,【A.】句应放会至_____处,【B.】句应放回至_____处。

【A.】罗斯福说:“在人的一生中,没有什么可值得害怕的,唯一值得害怕的,只是害怕本身。”

【B.】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说:“如果有50%的把握就上马,有暴利可图;如果有80%的把握才上马,最多只有平均利润;如果有100%的把握才上马,一上马就亏损。”

2.作者认为,许多天才及知识分子一生碌碌无为的最关键因素是什么?

3.选文第⑤段在论证上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4.结合平时的积累,为文中第④段画线句补充一个事实论据。

5.读了选文,联系下列材料,谈谈你对“冒险”的认识。

材料一:英国金融业监管机构__特纳表示,金融业过度冒险已被公认是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的祸端。

——《中国税务报》

材料二:2009年11月13日,因城管执法局__自家的房子,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自己身上浇满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__,半个月后,唐福珍抢救无效死亡。

——《内蒙古日报》

1.【乙】【甲】

2.不敢冒险、安于现状、畏首畏尾。   

3.列举小故事,运用对比论证的方法,将两颗种子的不同命运、遭遇进行对比,论证了不能安于现状,而应敢于冒险的道理。

4.示例:武则天打破传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女皇帝;王传福辞去总经理职务,冒险创办比亚迪公司,成为2008年度中国首富。

5.提示:可围绕“要敢于冒险,创造机会,但冒险要掌握一定的度,过度冒险危害他人,更危害自己”来谈,合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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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的“冬季俱乐部”

①不知你注意到没有,从春季到秋末,在植物开花的季节,蜜蜂四处飞舞,天天忙碌不息。然而冬日里蜜蜂都到哪里去了?它们是怎样度过严冬的呢?

②冬季是蜜蜂的休闲时期。蜜蜂是变温动物,没有冬眠的习性。作为个体,它无法维持必要的体温。寒冷的天气、蜂巢内的低温,对蜜蜂是不利的,因为它的体温会随着周围环境温度的改变而起伏。

③一只蜜蜂无法度过严寒的冬天,一群蜜蜂则不同。智慧不凡的小蜜蜂想出了特殊的办法来抵御严寒。作为一个机制健全的社会自控群落,蜜蜂具有战严寒抗冰冻的整体实力,因为它们有自得其乐的冬季俱乐部

④“俱乐部”在每年初冬时节开始运作。当外界气温下降,巢内温度低到13℃时,蜜蜂们在巢内互相靠拢,以蜂王为中心抱成团,形成一个由蜜蜂血肉之躯构筑的球体。温度越低团结越紧,使蜂团的表面积缩小,密度增加,防止降温过多。球体最外面的一层是工蜂,它们拼命地煽动着翅膀,像厚厚的衣服一样阻隔着外面的寒冷。在这样严严实实的“包裹”之下,里边的温度保持在13℃左右,舒适如春。据测量,在最冷时,蜂球内的温度仍可高达到24℃左右。

⑤为了抵御寒冷,产生更多的热量,蜜蜂只能加快新陈代谢。它们用多吃蜂蜜和加强运动来产生热量,以提高蜂巢内的温度。天气寒冷时,蜂球外表温度比球心低,此时在蜂球表面的蜜蜂向球心钻,而球心的蜜蜂则向外转移,不停歇地爬来爬去,经常与外面的工蜂交换岗位,如此反复换岗,从一定程度上也调节了蜂团的温度,使得蜜蜂家族安然度过寒冬。那么越冬结球期间它们又是怎样取食存放在蜂房中的蜜糖的呢?聪明的小蜜蜂自有妙法,它们不需解散球体,各自爬出取食,而是通过由外向内的互相传递得到食物。这样,外层的蜜蜂保持为一个动态稳定的隔热层,使里层的弟兄们免受风寒之苦。

⑥蜜蜂正是依靠这“冬季俱乐部”来度过寒冷的冬天的。

(选自《自然科学》,有删改)

1.选文第③段划线句“因为它们有自得其乐的’冬季俱乐部’”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2.为了产生更多的热量以抵御寒冷,蜜蜂须多吃蜂蜜,加强新陈代谢,除此之外,蜜蜂还有哪些办法来保持蜂团的温度?

3.第⑤段划线句中加点的“一定程度上”能否去掉?为什么?

1.打比方,生动形象地说明蜜蜂在冬季会形成蜂团来抵御严寒(第二问意思对即可)

2.(1)蜜蜂们将团结紧密,使蜂团的表面积缩小,密度增加,防止降温过多;(2)球体最外面的工蜂拼命地煽动着翅膀,阻隔外面的寒冷;(3)加强运动。(答两点得分,答3点给满分。)

3.不能去掉,“一定程度”是从程度上加以限制,说明对调节蜂团温度有些作用,不能完全调节蜂团的温度(意思对即可),体现了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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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任去了哪里

葛红兵

①上海有个调查,上海居民仅有不到2%的受访者表示会让陌生人进家门。

②这是为什么呢?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陌生人都是坏人。”或者直白一点儿说吧,98%的受访者倾向于认为“陌生人”更大的可能是“坏人”。

③多年前,我坐公交车,邻座是一个小男孩,我们同路接近一个小时,我对他为什么坐一个小时车上学好奇,就问他,第一次问,他看看我不回答,第二次问,他看看我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开了。这个小男孩是怎么了?为什么就不能喝一个陌生人好好说话?正经八百地回答一下陌生人的问题?

④因为他们从小就被教育成了不相信陌生人的人。

⑤在英国怀特岛上旅行的时候,我常常招手搭顺风车,我要说的是,多数开车人会主动问我去哪里,然后绕路送我去。我搭车六次,几乎次次如此。对于他们来说,我是一个陌生人,而且是一个异国的陌生人,可是他们却没有不信任,相反把信任给了我!

⑥对比一下,在自己的国土上做“陌生人”和在异国他乡做“陌生人”的遭际,我真的很想问:人们啊,你的信任去了哪里?

⑦信任是一种财富,你拥有它,就先把它分给别人,和别人分享。信任是这样一种财富,只要你不断地送给别人,不断地把它送出去,你得到的就会越来越多。信任一下陌生人,又何妨?要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是“陌生人”。让我们把信任银行里的支票兑现出来,互相赠与,那么我们在信任银行里的存款不仅不会变少,相反会更多。

(选自《读者》2010年5月上,有删改)

1.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第⑦段中划线句“我们在信任银行里的存款不仅不会变少,相反会更多”的含义是什么?

1.我们要学会信任别人(陌生人)。

2.我们在信任他人的时候,同时也会受到他人的信任。(意思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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