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夜细雪
徐红
是无边的寂静,栖落在我们肩上的忧伤鸟群。
更深的陷入,相信光会在每一天停留。
白鸟飞过的暮晚,美梦恍若隔世。
倾听雪,温暖或者忧伤。
我触摸__,我在__中回到我们的最初。
人静,冬深。花更浓。
最初的雪,曾与彼相知,满心皎洁。
最初的我们在更深的寂静里,
会一直记得这个世界的幻化。
冬天这么洁白,让我们心痛。
这么美,正是适合怀念的光阴。
最孤独的人,拥有莲花般的渴望。
爱和宽悯轻轻从夜的指尖滑落。
炉火映照,向往,也许要用一生。
1.说说这首诗歌的主要内容。
2.诗歌结尾“向往,也许要用一生”,抒发了诗人怎样的情感?
3.徐志摩在《再别康桥》中写道,“那榆阴下的一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首诗中写道,“白鸟飞过的暮晚,美梦恍若隔世”。同样都是写 “梦”,创设出的意境各是怎样的?
1.这首诗歌主要描写了冬天雪的降落及由此触发的诗人的情思。
2.抒发了诗人以这个雪夜为感情寄托,想要不断追求,实现自己心中理想的感情。
3.《再别康桥》中“彩虹似的梦”赋予梦以色彩,暗含康桥留给诗人美好的回忆;这首诗中“恍若隔世”写出了降雪之后景色变化之大,以往美的事物留在梦境中。
感忆恩师
蒋建平
7岁以前,我一直待在乡下的奶奶家。奶奶常带我去割猪草。我背着小背篓,在高低错落的田埂上蹦蹦跳跳。那时候,我觉得割猪草是最快乐的事。这样的经历导致我在上学的第一天被妈妈拿着火钳在后面赶着去学校。我一路上都在哭着喊:“我要回家跟奶奶割猪草!”
她是我的学前班老师,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位语文老师。那时候,学校安排班主任在学校门口接低年级的学生,我被她拉着走向教室。可能是在陌生人面前不敢哭闹,我乖乖地跟着她走。我一边走,一边不时抬头去看她——①她总是笑着,剪个女士包头,黑发中夹杂着很多白发,阳光下白发显得很是耀眼,只是右边眼睛上长着一个瘤子,比较大了,多少遮住了眼睛,倒也不令我这个年纪的孩子害怕。“快进教室吧,喜欢割猪草的小朋友。”她俯下身来看我,依旧笑着。
上课并不是什么难事,我最愁的是下午放学前。老师总要求我们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写当天的作业,写完给老师批阅过关了才能回家。长时间的“神游”加上7岁前并不像其他大部分同学那样接受了父母的早期教育,我比其他同学“晚发育”很多,每次放学都是“雷打不动”地最后一个回家。很多时候因为写不出作业,看着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背着书包回家,我就会开始哭,越哭越大声。老师们大多在我一哭起来时就没了办法,只能催着我收拾书包回家,以免打扰其他同学写作业。②但这在她那里并不奏效。
那天,我照旧不会写作业,拼音字母歪歪扭扭地写得乱七八糟,擦了又擦,纸都被擦破了。教室里的同学渐渐少了起来,我望了望讲台上的她,像前几次写其他作业那样,“哇哇”哭了起来。我抬头看了看她,她还是翻着手中的作业本,我顿了顿,鼓足气,哭得更加起劲。泪眼中她向我走了过来,我心中开始窃喜。“不要哭了,你这招对我没有作用,你的事其他老师都跟我说了。我不会因为怕你哭就让你回家,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但是如果你想早点回家,你可以叫我教你。”我用手背抹了抹眼泪,小声抽泣着说“好”,心里却是一百个不愿意。她在旁边的座位坐了下来,拿过我的作业本,叫我仔细看着,一边写一边跟我说着该如何起笔如何转弯如何结束。就这样,她在每一行的开头端端正正地写下字母,写完后把作业本推过来:“照着老师写的字母写,你在老师写的字母后面跟着写满一行,写完咱们就一起回家。”我接过她手中的笔,看着她在前面写的字母,又回忆她写时跟我说的话,小心翼翼地写下了一个“ɑ”,刚写下,就听见她说“好,很好”。我抬头看她,她正笑着看我。她总在我写下一个字母后表扬我,我就写得越来越快,下笔时也不犹豫了。六行字母全部写完后,她轻轻地为我鼓掌,说:“你写得比老师还好。真棒!”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回应她,只是看着她笑。她捏了捏我的脸,用手背擦了擦我脸上未干的眼泪:“明天写作业不要哭啦,你看你明明会做的。现在咱们回家。”她用手背擦我的脸时,我觉得暖暖的却有点疼,好像能感觉到她手背上的细纹。长大后,才知道,那些细纹,因为总是接触粉笔,才会被刻画得那么深,那么糙。
大概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她离开了学校,我之后再也没见过她。可是我知道,是因为她,因为喜欢她,我才喜欢上了语文这门课,才开始编织起自己的文学梦来。
1.文章第一段写“我”喜欢和奶奶割猪草的事,有什么作用?
2.画线句子①运用了什么人物描写方法?表现了人物的什么特点?
3.“最愁的是下午放学前”的原因是什么?
4.画线句子②中“这”具体指代的是什么?
5.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1.交代了“我”不愿意上学的原因,表现了“我”对上学的抵触,为后文写老师们教育“我”的艰难做铺垫。
2.外貌描写。表现了老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特点。
3.因为老师总要求我们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写当天的作业,写完给老师批阅过关了才能回家。而“我”很多时候因为写不出作业,看着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背着书包回家,很着急,很痛苦。
4.“我”不会做作业就大声哭泣的做法。
5.表达了作者对自己人生中第一位语文老师的喜爱、感激和怀念之情。
一 面(节选)
阿 累
店里空荡荡没有一个顾客,只有店后面长台子旁边有两个人用日本话在谈笑。他们说得很快,听不清说些什么。有时忽然一阵大笑,像孩子一样的天真。那笑声里,仿佛带着一点“非日本”的什么东西。我向里面望了一下,阴天,暗得很,只能模糊辨出坐在南首的是一个瘦瘦的、五十上下的中国人,穿一件牙黄的长衫,嘴里咬着一枝烟嘴,跟着那火光的一亮一亮,腾起一阵一阵烟雾。
我把帆布袋、夹剪、票板放在一个角落的地板上,开始翻看南面一排社会科学杂书。翻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合意的,就踱到北面。
门外,细雨烟似的被秋风扭着卷着,不分方向地乱飞。店里冷得像地窖一样,冷气从裤管里向上钻。忽然,我看见架上横排着一列中文的《毁灭》。《毁灭》?我记得一本什么杂志上介绍过,说是一本好书。看一下那书脊,赫然印着“鲁迅译”三个字,我便像得到了保证似的,立刻从书架上抽下一本。
我先看那后记(我读鲁迅先生的书,一向是这么读法),但是看完第一面就翻不开了:书没有切边。一个矮小而结实的日本中年人——内山老板走了过来。
“先生,这本书多少钱?”对于同情中国的内山老板,我总是带着敬爱和感激叫“先生”的,虽然并没有什么根据。
他殷勤地点头,接过书翻了翻底页:
“一块四。”
一杯冒着热气的茶放在我左手的桌角上了。像我,穿着一身黄咔叽布的工人制服,嵌着“ConductorXX”蓝磁牌的制帽戴在后脑勺上,平素看惯了西装同胞的嘴脸,现在忽然受着这样的优遇,简直有点窘了起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鞠了一个“半躬”,摸摸里衫上的袋,袋里只剩一块多钱,那是我和一个同住的失业工友那几天的饭费。我有些懊悔自己的莽撞了。我红了脸说:
“贵了。”
他没有注意到我的窘相,扬着眉毛,一半正经一半好像故意逗人笑似的,用他那肥厚的手掌在书上拍一拍,又用粗短的手指哧啦哧啦捻那张灰绿色厚布纹纸的封面:
“哪里贵?你看这纸……”
厚实的纸张,清晰的字迹,相当厚的一大本书,拿在手里,有一种怪舒服的感觉。
“你买一本吧,这书是很好的。”
我真踌躇起来了:饭是不能不吃的,然而书也太好了,买一本放在床头,交班回来,带着那种软绵绵的疲倦躺着看这么几十页,该多好!我摩挲着那本书,舍不得丢开,不说买,也不说不买。
1.请简要概括选文所写的内容。
2.文中的画线句子属于什么描写?有什么作用?
3.“我摩挲着那本书,舍不得丢开,也不说买,也不说不买。”体会句中“摩挲”一词的表达效果。
1.内山老板热情地接待“我”。
2.外貌描写。描写出了鲁迅先生的大致形象,为下文鲁迅先生的出场做了铺垫,起到了设置悬念的作用。
3表现了作者对《毁灭》这本书的喜爱之情和他想买书但囊中羞涩的矛盾心理。
向生命鞠躬
张强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蚂蚱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⑧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⑨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⑩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11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12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
13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6期)
1、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2、第②段中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3、这篇小说哪一个词最能表现蚂蚱生命力的顽强?文中的哪一个细节可以证明?
4、根据这篇小说的内容,依次填写出“我”对蚂蚱情感态度变化的词语
→难以想象→ → →鞠躬
5、在“我”看来,蚂蚱是害虫,专吃庄稼,因此用草秆穿透它的身体给儿子玩。你对“我”的做法是否赞同?为什么?
1、我与儿子爬山时,发现并捉住蚂蚱,用草秆穿透其身体给儿子玩。蚂蚱脱逃,我再次捉住蚂蚱仍用草秆穿透其身体,蚂蚱艰难脱逃。我向顽强的生命鞠躬。(情节大致清楚即可。)
2、交代蚂蚱生存的自然环境,突出蚂蚱生命的顽强。(大意正确即可。)
3、倔强。被重新用草秆穿透身体的蚂蚱,死死抱住另一草茎,使草秆渐成弓形,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草秆缩短,身体退出。
4、惊讶、震撼、震惊。
5、不赞同。因为蚂蚱也有生命,“我”的行为太残忍。或:赞同。因为蚂蚱是专吃庄稼的害虫,害虫就应该消灭。
(四)(13分)
一双脚,两兄弟
30年前的一个秋日,8岁的李永和第一次踏进学校的大门。他上楼时,看到一个小男孩背着大书包,手抓着楼梯扶手,吃力地向上爬。这个男孩就是窦晓伟。热心的李永和连忙伸出双手搀扶着窦晓伟爬楼梯,一问,两人竟是同班同学。后来,他们又被安排为同桌。李永和了解到窦晓伟患有先天性肌营养不良,必须依靠外力支撑才能勉强走路……窦晓伟的不幸让李永和心里充满了同情,他拍着小胸脯向窦晓伟保证:“别怕,以后我帮你!”
随着年龄增长,窦晓伟逐渐增加的身高和体重让病情不断加重,走路更艰难了。李永和开始背着窦晓伟上楼,他的一双脚便成了他和窦晓伟共用的一双脚。小学毕业后,窦晓伟和李永和进入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为了方便照顾窦晓伟,李永和主动向老师提出和窦晓伟同桌。初二时,窦晓伟的哥哥去外地上大学了,接送窦晓伟上下学成了家里的一个难题,窦家父母如果要接送照顾他就得有一个人辞职,而窘迫的家境又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他们决定不让窦晓伟读书了。窦晓伟3天没来学校,李永和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对窦晓伟的父母说:“叔、婶,就让我接送晓伟,他不能不去上学。”看着眼前这个已有些小男子汉样子的少年,窦晓伟的父亲流着泪搂住了李永和……
就这样,每天李永和大早便绕道去接窦晓伟上学。一个冬天的早晨,李永和发烧了,但想到窦晓伟还在等他,李永和强撑着出门了。校园里,背着窦晓伟的李永和,头昏昏沉沉地,突然脚下一滑向前面摔去。为了保护背上的窦晓伟,他硬是稳住上身,让自己的膝盖狠狠地跪在雪地上,背上的窦晓伟滑下来,没有伤到。看着李永和被划伤的手掌,窦晓伟想要扶起李永和,却怎么都用不上力,他流着泪砸自己的腿,李永和一把抓住他,说:“晓伟,我们兄弟间用这样?”
初中毕业后,窦晓伟和李永和相约一起考入平顶山市一中高中部。高三那年,一中搬到了市郊,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必须住校。窦晓伟的父母不想再麻烦李永和,但李永和的执拗又一次赢了他们:“叔、婶,什么都别说了,晓伟就交给我,你们放心吧!”从那以后,李永和真的成为了窦晓伟的双脚:背他去教室,背他去食堂,背他回宿舍……
高考时,两人如愿一起考进了洛阳医专平顶山分校临床医学专业。3年的大学生活,李永和与窦晓伟都成了对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毕业后,他们在市里开了一家“伟和门诊部”。在两人的努力下,门诊业务不断拓展,效益越来越好。后来,他们一起买了一辆车,李永和每天驾车接送窦晓伟上下班。
如今,李永和与窦晓伟已经一起走过了30年,也各自成了家,两个家庭亲如一家。30年来,李永和早已经把晓伟当成了自己的家人。窦晓伟说:“这些年,他为我做的,我还他什么都还不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生活,不辜负我们一起走过的这30年,他是我的亲人。”
一双脚,两兄弟,30年,让一段兄弟情熠熠生辉,无比动人。
(选自《青年文摘》2014年第22期)
20.本文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3分)
讲述了李永和坚持30年对窦晓伟进行无私帮助和照顾的故事。
21.文章标题“一双脚,两兄弟”有怎样的含义?(3分)
李永和的一双脚支撑起了他和窦晓伟两人的生活,也使两人间形成了兄弟般的深厚情谊。
22.文中画线处改为“背他去教室、食堂、宿舍……”好不好?为什么?(3分)
不好。因为原句多次运用“背他”可以突出“背”的艰辛。
23.阅读本文后,你觉得李永和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李永和是一个热心助人、注重情义的人。
20.本文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3分)
讲述了李永和坚持30年对窦晓伟进行无私帮助和照顾的故事。
21.文章标题“一双脚,两兄弟”有怎样的含义?(3分)
李永和的一双脚支撑起了他和窦晓伟两人的生活,也使两人间形成了兄弟般的深厚情谊。
22.文中画线处改为“背他去教室、食堂、宿舍……”好不好?为什么?(3分)
不好。因为原句多次运用“背他”可以突出“背”的艰辛。
23.阅读本文后,你觉得李永和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李永和是一个热心助人、注重情义的人。
筷子春秋
①我们的祖先何时开始使用筷子,已无可考。但这两根小玩意,一旦能熟练操纵,使用起来灵巧无比,难怪西方有学者赞扬筷子是古老东方文明的代表。
②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是木字旁,不是“挟”。《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是“梜,犹箸也”。司马迁的《史记·宋微子世家》谓“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桮。’”说明“箸”的称呼始自商代。
③“箸”变成今天的“筷”,有个说法是与江南沿海的船民有关,因“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有不吉利的意思,所以反其意称“箸”为“快儿”。又因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虽明代已有人称“箸”为“快”或“筷”,但清《康熙字典》仅收录了“箸”而并未收录“筷”。
④《礼记》有所谓“饭黍毋从箸”,先秦时人们吃饭用手抓食,箸只用于夹菜。从饮食进化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自然不过,其后的食器发展为“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羹匙。今天的“匙”相信是由“匕”发展而来,但总不及用箸夹菜更方便。
⑤理论上,促成“箸”的诞生,契机应是熟食烫手。先民发明钻木取火,将食物煮熟后,随手用树枝捞取是合理推测,因为原始人生活在森林和洞穴,最方便的材料是树枝。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看,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
⑥筷子虽是餐具,却又像微型健身器。有学者指出,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有助于刺激神经系统的活动。
⑦筷子不过是小小餐具,却魅力十足,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谈到筷子时认为,筷子不像西方餐具刀、叉那样用于切、扎、截,因而“食物不再成为人们暴力下的猎物,而是和谐传送的物质”。
(作者李阳波,选自2016年5月6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16.本文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筷子”的知识?
17.第④段画线部分采用了哪种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
18.第⑤段加点的“理论上”能否删去?结合文意说明理由
19.文中写筷子作为餐具有哪些优势?
16.本文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筷子”的知识?(4分)
①“筷子”一词的由来和演变。②对“筷子”这一食器诞生的推测。③使用筷子有利于身体健康。④使用筷子是文明进步的表现。
17.第④段画线部分采用了哪种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3分)
①作比较。②通过“箸”和“匕”(或“匙”)作比较来说明“筷子”的使用更方便夹菜。
18.第⑤段加点的“理论上”能否删去?结合文意说明理由。(3分)
不能删去,因为文中对“箸”诞生的说明仅是合理推测,并非实证。
19.文中写筷子作为餐具有哪些优势?(3分)
①使用方便灵活。②可以使进食方式更文明。
雪花的心跳
杨琳芳
①雪花是一种精灵、一种凄美。喜欢雪花飞扬的姿态,喜欢雪花清纯的模样,总之,方医生认为一年四季,雪是世间最美丽的景致。
②当方医生在晨幕四罩中打开房门,想融进雪儿飞舞的欢乐之中去感受雪花的心跳时,不远处雪光映照下有一个黑影一闪不见了。方医生的神经一紧,低头发现自家的门口台阶上放着一个长长的软软的包裹,方医生马上意识到这里边包的是一个孩子,他急忙把包裹抱到房屋温暖的火炉旁,掀开褥子一角,一个大约三个月大的可爱女婴还在甜甜地睡着。医生本能的责任,促使他快速对小女孩做了一个身体检查,五官端正,心肺跳动正常。此时,小女孩睁开紫葡萄一样的双眼,绽开一脸玫瑰般的笑靥。
③可当方医生扯下套在小女孩脚上的毛袜时,突然发现女孩的脚有残疾,他无奈地苦笑着想,谁让自己被人称作针灸大师呢?方医生喜欢雪,从此就给小女孩起名叫雪儿,把拣到雪儿这一天的日子定为她的生日。
④三年过去,雪儿在方医生的精心治疗下,脚已基本正常。活泼可爱的雪儿在房间里奔来跑去,不时给方医生一家和病人带来阵阵的笑声。但让方医生感到困惑的是,三年来,他总是感到有个黑影幽灵一般在他周围徘徊,这个黑影到底是谁呢?他究竟要做什么?
⑤又是一个雪天,方医生一家正给雪儿过生日,一对中年夫妇提着一大兜礼品来到方医生家。中年男人说:“方医生,去年冬天我来城里办事,突然犯了胃病,是你一针扎下去,治好了我的病,还没要我一分钱,你瞧,一直到今天,我才来向您表示感谢。”方医生搜寻了所有的记忆,最后还是记不起来,只好很含糊地应答:“那没什么,那没什么。”中年男人说:“是啊!您看好了那么多的病人,记不住他们的情况了,可病人一辈子不会忘记您啊!”末了,和中年男人一块来的女人抱起雪儿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眼里噙着泪水说:“你们的女儿可真漂亮呀!”雪儿用手擦拭着她的泪说:“阿姨,你哭了?”女人放下雪儿,把脸扭了过去。
⑥中年夫妇走后,心生窦疑的方医生忙打开礼包,只见里面有三套不同季节的女孩服装和一些零食,下面还压着一封信。他急忙展信细看,只见信中这样写道:
⑦尊敬的方医生,我是三王庄的一个养蜂人,几年来,在你眼前晃动的那个黑影就是我。三年前女儿出生,我和妻子就发现了她的脚有残疾,要治好女儿的病需要花很多的钱。知道你是方圆百里的针灸名医,治好了不少有脚疾的人,于是我们心一横,就做出了这样不道德的事,想再要个健康的男孩传宗接代。之后,我们如愿以偿,可儿子不久前又因病夭折了,我们的生活灰暗到了极点。我无数次跑到您家门口远远望着聪明、乖巧、跑来跑去的雪儿,还无数次整晚守候在你家的窗前,聆听雪儿的笑声。有几次,我甚至萌生了趁你们不注意偷走她的念头,但每当听到你们全家人的欢声笑语,看到雪儿幸福健康地成长,良心就会受到谴责。我很惭愧,后悔自己无情地丢弃了义务和责任,从此永远失去了女儿……方医生,我已和妻子订好了南下的火车票,准备到南方放蜂发展去,等到雪儿上大学的时候,为她准备一笔丰厚的学费,也好弥补我们一生的过失,弥补对您和雪儿的亏欠,这是我们夫妻唯一的心愿了!王心悔。
⑧未看完信,方医生早已泪盈眼眶。雪儿像为亲生母亲擦拭泪水一样为方医生擦去眼角淌下的泪,稚气地问:“爸爸,你为什么也哭啊?纸上写的什么,给我念念好吗?”
⑨方医生抱起雪儿缓缓站起来,凝望着窗外翩翩起舞的雪花,像往日感受雪花的心跳一样,感受着雪儿的心跳,他亲了亲雪儿红苹果般的脸说:“等到你考上大学的时候,一定会念给你听的。”
(选自《精选小小说》,有删改)
1.请从方医生的角度,将小说的主要情节补充完整。
【A.】 )——困惑黑影——【B.】 ——感受心跳
2.仔细品味第⑤段中画线的句子,联系上下文,揣摩“女人”此刻的心理活动。(3分)
3.联系全文,说说你对第①段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4.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方医生是一个怎样的人。
5.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两处写雪儿擦拭大人的泪水,前者表现雪儿的乖巧,后者表现方医生的担忧。
B.那封信的作用主要有:解释雪儿被抛弃的原因,推动情节发展,升华小说主旨。
C.小说题目形象深刻,雪花高洁,故事曲折,揭示出激荡人心的复杂的人性人情之美。
D.方医生不仅医治了雪儿的身体残疾,更医治了雪儿父母的思想残疾。
1.【A】“领养弃婴”(“收养雪儿”)——困惑黑影——【B】“了解真相”(“得知原委”)——感受心跳
2.通过“放下”“把脸扭过去”等动作,写出了女人掩饰内心的痛苦和愧疚,不想让雪儿知道真相的心理。
3.雪花是故事发生的背景,文章以“雪花”开篇,又以“雪花”收束,全文贯穿“雪花”。雪花的美折射出人物的心灵之美,见证了方医生高尚的情操和养蜂人的愧疚、亲情和自我救赎,医治了雪儿父母的思想残疾。
4.方医生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被人称作针灸大师,医好了雪儿的残疾。他还是一个有仁爱之心的人,品德高尚;他收养并医好了雪儿,理解和体谅了养蜂人的“救赎”行为,并被养蜂人的行为所感动。
5. A
义鼠
罗长美
在印度古吉拉特邦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个叫古丽娜的小姑娘。
古丽娜的父母白天忙着上班,没时间照看她,要是邻居也不在的时候,父母就把她一个人关在家里,然后指着一个玻璃罐子说,里面有糖、饼干、巧克力,想吃了就自己去拿。小古丽娜很乖,不哭也不闹,只是觉得一个人不好玩。
一天,古丽娜遥控着她的玩具车,在屋子里跑来跑去。突然,她隐隐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一找,声音就停了,她停下来,声音又起……呵,原来是一只小老鼠钻进了她的糖罐里,怎么也跳不出去。也难怪,这糖罐口小腹大,四壁光滑,如何逃得出去?看见古丽娜走过来,老鼠愈加跳蹿得激烈,一双绿豆眼闪着哀求的光。古丽娜见它可怜,就将罐子翻转,只一倾斜,它就慌忙跳出,落荒而逃。
第二天,可怜的小家伙又困在瓶罐里了,没记性!哦,是自己的饼干太香了吧,古丽娜想。她把老鼠轻轻放出,又放了几块饼干在罐子外面。果然,小老鼠再也没有掉到罐子里去,在外面大摇大摆吃了个饱,然后扬长而去。有时古丽娜会对它大喊:“小可怜!”然后抛给它一小块儿巧克力,“小可怜”闪到一边,立起身来望着她,估计那玩意儿能吃,它用两只爪子捧起来,咬了一口,然后头也不抬,啃了个精光。他们仿佛是一对默契的朋友,“小可怜”每天都来,吃饱喝足之后,并不急于离去,还要当着古丽娜的面在屋子里蹿来跳去,小古丽娜觉得这样很好,至少这屋子里热闹多了。可父母在家的时候,它不会来,古丽娜也不希望它来,因为,父母见着它就会打死它的。
然而,它还是来了。
那天清晨,父母正要出门。突然,一只老鼠窜进来,猛地咬了古丽娜一口,古丽娜尖叫起来,疼得大哭;古丽娜的父亲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脚上也被咬了一口;接着,那家伙又飞一般窜向古丽娜的母亲,父亲赶紧抓起一根棍子,老鼠机灵,箭一般往门外跑去,父亲正要转身回来看古丽娜伤得怎样了,那畜生又窜回来,朝母亲死命咬了一口,“嗖”地窜往门口——欺负起人来了,那还了得!一家三口怒从心起,纷纷追打,老鼠跑出门外,他们追出门外;老鼠跑到屋外的一片空地上,他们追到空地上。这蠢东西尽往开阔的地方奔跑,命当该绝。纵有万般机灵,在空地上又如何是人的对手?父亲几步赶上,“啪啪”几棍下去,终于有一棍它没能躲过……
小老鼠在地上痉挛着,鲜血从它的口里缓缓流出,小眼睛渐渐没了光泽,它死了。唉!小可怜!
古丽娜难过起来,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有些站立不稳……啊,不!定了定神,是大地在旋转!在抖动!一下,两下……一家三口惊呆了!父亲最先反应过来,他朝村子里大喊:“地震啦,大家快出来……”
太晚了,大地又是一阵更猛烈的摇晃。他们看见不远处的房屋在扯裂、倾斜、倒塌。举世震惊的古吉拉特邦大地震发生了。
(选自2016年第9期《阅读与作文·初中版》)
1.通读全文,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小老鼠被称为“义鼠”的原因。
2.文章前半部分重在写古丽娜友好地对待小老鼠有什么作用?
3.“果然,小老鼠再也没有掉到罐子里去,在外面大摇大摆吃了个饱,然后扬长而去”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4.众所周知,老鼠越往角落里钻越难找,可文中的小老鼠反而尽往开阔的地方奔跑,这是为什么呢?
5.作者在写小老鼠救人的情节时,先写小老鼠无故咬人,最后再揭开咬人的原因,称小老鼠为“义鼠”这是一种什么写法?有什么作用?
1.因为小老鼠为了报答古丽娜的几块饼干及巧克力的恩情,在古吉拉特邦大地震即将发生时,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古丽娜一家的安全,所以称它为“义鼠”。
2.文章前半部分写古丽娜友好地对待小老鼠,是为下文写小老鼠义救古丽娜一家作铺垫。
3.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赋予小老鼠以人的情态,生动形象地表现了小老鼠的胆大和可爱,表达了作者对小老鼠的喜爱之情。
4.因为小老鼠已经知道要发生地震了,它尽往开阔的地方奔跑,意在把古丽娜一家三口引出房屋,以免倒塌的房屋砸伤了人。
5.欲扬先抑。先写小老鼠无故咬人,最后再揭示咬人的原因,使文章情节摇曳生姿,大大增加了文章的吸引力。
(2016,绥化)
超 重
肖复兴
①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地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车的学生们,送行的父母特别多。候机厅里,家庭的气息一下子很浓,像是客厅,相似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晃动。
②不时有孩子进到里面去办理登机手续,家长只能够站在候机厅里等,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把望眼欲穿的心情赋予人头攒动的前方。不时便又看见有孩子匆匆地从里面走出来,给家长一个渴望中的喜悦。不过,我发现,匆匆出来的孩子大多并不是为了和送行的父母再一次告别,也很少见到有依依不舍的场面,那样的场面,似乎只留给了情人之间的拥抱和牵手。
③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位面容姣好的中年妇女,凉鞋露出的脚趾涂着鲜艳的豆蔻,这样风韵犹存的女人,在我们的电视剧里一般还要在男人怀里撒娇呢。现在,她像是只温顺的猫,眼神有些茫然。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大小伙子推着行李车,气冲冲地向她走来,没好气地对她嚷嚷道:“都是你,让我带,带!都超重啦!”只听见她问:“超了多少?”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10公斤!”只有儿子对母亲才会这样肆无忌惮。听口音,是南方人。于是,我看见母亲开始弯腰蹲了下来,把捆箱子的行李带解开,打开箱子,那是一大一小赭黄色的两个名牌箱。儿子也蹲下来,和母亲一起翻箱子里面的东西,首先翻出的是两袋洗衣粉,儿子气哼哼地嘟囔着:“这也带!”然后又翻出一袋糖,儿子又气哼哼地嘟囔一句:“这也带!”接着把好几铁盒的茶叶都翻了出来:“什么都带!”母亲什么话都没说,看儿子天女散花般把好多东西都翻了出来,面前像是摆起了地摊。最后,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紧接着下手往箱底伸了,只听见母亲叫了声:“被子呀,你也不带了!”
④我有些看不过去,走了两步,冲那个一直气哼哼嘴噘得能挂个瓶子的儿子说:“10公斤差不多了,你东西都不带,到了那儿怎么办?”儿子不再扔东西了,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本来化得很好的妆,因出汗而坍塌显出些许的斑纹。“先去试试再说。”我接着对那个儿子说,他开始收拾箱子,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儿子推着行李车走了,我问那位母亲孩子去哪里,她告诉我去英国读书。她脚下的那些东西都散落着,稀泥似地摊了一地。
⑤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养儿方知父母恩,他们还没到明白父母心的年龄。他们可以埋怨父母的娇惯和期待超重,却永远不该埋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超重。
(选自《中国年度微型小说》)
1.请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的标题 “超重”的含义。
2.请从人物描写的角度品析第④段画线的句子
3.小说第③段交代“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请发挥想象在下面的情境中补写一段心理描写。
儿子在飞机上心情似乎还有些怏怏,不觉已飞到英国,飞机着陆了,他走出舱门, 不禁打了一个寒噤,不巧这里降温了,当他打开箱子想加件衣服时,箱子里除了必需的内衣外,一件外衣也没有……
4.父母之爱“超重”,儿女之爱却如此轻微,二者严重失衡,作为儿女在生活中应该怎样做才能不让爱的天平如此失衡?请结合自身实际谈谈
1.表层含义是指所带的行李超重;深层含义是指父母的期待超重、情感超重。
2.这个句子运用了神态描写、外貌描写。“忧郁”写出了母亲因儿子带的东西少而担忧的心理;“斑纹”一词表现了母亲一贯为儿子操劳,美丽的容颜已不再年轻。这个句子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殷殷的母爱。
3.示例一:“唉!我真混蛋,竟然没有理解妈妈的一片苦心,挨冻是小,关键是我伤了妈妈的心,妈妈,对不起,儿子现在懂你了!”__示例二:他呆呆地立在那里,此时他感受到的不只是身上的冷,还有心中隐隐的痛,他不禁懊悔起了登机前的表现,但他悔的不是自己没带御寒的衣服,悔的是自己对妈妈的态度,悔的是妈妈那颗柔软滚烫的心却被自己扎上了尖尖的刺。想到这里,他冰冷的面颊上流下了两行热热的泪。
4.提示:从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孝敬父母三方面作答,答出其中两个方面并结合自身生活实际分析作答,言之成理即可。
不要嘲笑有梦想的人
罗光太
杨安民是我的初中同学。平凡、本分、成绩垫底的他在班上默默无闻,就像“隐形人”一样,明明在眼前,也会让人熟视无睹。同学两年,我都没有和他说过几句话。
临近毕业的最后半年,我们同桌了三个月时间。我不喜欢他,也看不起他,觉得他笨。那时面对呼啸而来的中考,大家都争分夺秒,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在最后兵荒马乱的冲刺阶段,老班为了增强大家的自信心,也为了让大家更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召开了最后一次主题班会:我的理想。
毕竟要初中毕业了,大家说到理想时,都有些难为情,再不会像小学时那样天真,一开口,就是要当科学家、文学家、画家,讲一些遥不可及的宏大梦想。
我们先是谦虚,然后闪烁其词,面对未知的人生,都不很明确自己真正的理想,但因为成绩还不错,比较有底气,说出的理想都比较让人羡慕。
大家轮流而上。掌声阵阵。
轮到杨安民时,他刚站起来,窃窃私语的教室里突然就传来一阵喧闹的哄笑声。我明白那些笑声的内容:杨安民成绩那么差,能混到一张初中毕业证书就不错了,他还能有什么理想呢?让他讲理想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他的脸倏地涨得通红。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坚定地走上了讲台。可能是紧张吧,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他说:“我以后……以后要开一家属于我自己的汽车维修店。”他把“汽车维修店”几个字讲得铿锵有力。
“呃,看不出来,杨安民同学理想蛮远大的,想当大老板呀?”
“杨老板,那以后我们找你修车,能不能打折呀?”
各种嬉笑声伴着此起彼伏的调侃很快就将杨安民淹没了,根本没有人相信,默默无闻的“隐形人”杨安民以后能当老板,会开起一家属于他自己的汽车维修店。
“我说的是真的,我喜欢修车。”杨安民在大家的嘲笑声中再次肯定了自己的理想。但没有人理睬他,谁都当他在做“白日梦”。一个成绩垫底的学生还想当汽车修理店老板?他以为当老板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主题班会结束后不久,中考也接踵而来,我们在嘲笑杨安民的时光里结束了初中岁月。
中考后,我听同学说,杨安民考得很差,只能读技校。意料之中的事,我没有一点惊讶。
我考上了重点高中,三年后参加高考,成绩不大理想,只上了一所二本院校。四年后大学毕业,考研不中后就开始马不停蹄地找工作。在忙碌的生活中,与以前的老同学渐行渐远。
在日渐繁琐的生活中,我们早已遗忘了自己最初的理想,每天都是为了生活而工作。其实在青春年少时,我们都曾有过自己的梦想,只是未来那么遥远,我们没有勇气说出口,害怕被人嘲笑。
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会在杨安民的汽车修理店里与他相遇。看见他时,我们彼此都愣住了,过了一阵才相认。他热情地与我拥抱,然后招呼我到他的会客厅说话。
我们聊起了青春年少时的岁月,聊起了曾经的梦想。他说,他初中毕业后去了技校学汽车修理。后来就先在别人的汽车修理店里打工,并且一直在筹备资金、积累经验。
“我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理想,并且在付诸行动,三年前,我终于开起了自己的第一家汽车修理店。”杨安民平静地说,他的目光坚毅且充满自信。
眼前的杨安民让我疑惑,他就是以前班上那个平凡、本分、成绩垫底的“隐形人”吗?
如今,杨安民已经开了三家汽车修理连锁店,经营得风生水起,生意红火。他说他的第四家店也在筹备中了。在他说话时,我的思绪却开始游移,久远的往事又浮现在眼前。
那时我们都在嘲笑他的理想,觉得他是在做“白日梦”。然而,在流逝的岁月中,经过多年的努力打拼,当年的同学中唯有他一个人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而能够一步步脚踏实地去实现自己梦想的人更值得尊敬。看着眼前的杨安民,我想到了自己,意识到自己是该重拾梦想的时候了。
(选自《知识》2013年第2期)
1.通读全文,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叙写的主要内容。
2.读完全文,你觉得杨安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作者对他的认识和感情先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3.请结合具体语境,解释下面句子中加点的词语。
(1)他就是以前班上那个平凡、本分、成绩垫底的“隐形人”吗?
(2)那时我们都在嘲笑他的理想,觉得他是在做“白日梦”。
4.请揣摩文中画线句子,说说这个句子在文中的作用。(提示: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分析)
5.你也正值青春年少,读完本文,一定从“我”和杨安民的经历中明白了些什么。请写出你的见解。(任选一个角度回答)
1.本文主要叙写了学习成绩差的杨安民执着追求并实现理想的故事。
2.平凡、本分,但有理想并能执着追求、努力实现理想。作者的变化由最初的不喜欢、看不起,到后来的尊重和尊敬。
3.1)最初的“隐形人”原指那些隐藏起来不被看见的人,这里指杨安民因成绩差,不被重视,“明明在眼前,也会让人熟视无睹” 。
(2)“白日梦”原指清醒时的脑内所产生的幻想及影像,通常是指不存在的景象。这里是指大家觉得杨安民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4.结构上承上启下,内容上为下文写杨安民追求并实现理想做铺垫。
5.从作者角度:我们不应该嘲笑任何一个有梦想的人;应该努力做一个有梦想并执着追求梦想的人。__从杨安民的角度:我们不管身处怎样的境地,都要拥有自己的梦想,并努力去实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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