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一次强冲击的安全帽应及时报废,不能继续使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贯穿始终,为事故报
告和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程。
某企业发生事故,死亡 32 人,重伤 7 人,该事故按级别划分为重大事故。
根据《条例》规定,事故划分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 个事故等级。
《 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也依照《条例》执行。
自《条例》施行之日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 可以不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可处上一
年年收入的 90%的罚款。
《条例》规定,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
1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