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对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是依法组建成立的,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法律责任。
机械设备的电气联锁是一种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技术保密、业务保密等理由拒绝检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控制装置电气(电子)线路中需要确保安全可靠的执行机构部分,应设计成双回路线路。
多人共同操作的机械设备或系统应在人手易摸到的部位设置紧急停车开关,供发生危险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