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力刚体上加上或去掉任何一个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刚体的作用效果,称为()
A: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公理 B: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C: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 D:二力平衡公理
若要在已知力系上加上或减去一组平衡力系,而不改变原力系的作用效果,则它们所作用的对象必须是()
A:同一个刚体系统 B:同一个变形体 C:同一个刚体,原力系为任何力系 D:同一个刚体,且原力系是一个平衡力系
平衡力系
在作用于刚体上的力系中,加上或减去任意一个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刚体的作用效果。这是()
A:二力平衡公理 B: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C:力的可传递性原理 D:作用与反作用公理
下列()是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A:刚体受两个力作用而平衡的充分与必要条件是此二力等值、反向、共线 B:在作用于刚体上的任一力系中,加上或减去任一平衡力系所得到的新力系与原力系等效 C:力的作用点可沿其作用线在同一刚体内任意移动并不改变其作用效果 D:两物体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等值、反向、共线,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
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不共线的两个平衡力是()
A: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B:平衡力 C:力偶 D:力矩
刚体有一个平衡力系,如再加入或取消一个平衡力系后,()改变。
A:原平衡力系会; B:原平衡力系不会; C:加入一个大的平衡力系会; D:取消一个平衡力系会。
用( )表示平衡精度时,如果两个旋转件的剩余不平衡力矩相等,由于他们的重力不同,显然重力大的旋转件引起的振动小,而重力小的旋转件引起的振动大,所以一般规定某旋转件的剩余不平衡力矩时,都要考虑其重力大小。
A:振动力 B:偏心距 C:径向偏重 D:剩余不平衡力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