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
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
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
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
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当
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可以不协助调查或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