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鉴证的区别包括( )。
A:合同公证和鉴证所依据的法规不同 B: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诉讼中的法律证据效力不同 C:公证或鉴证过的合同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D:合同公证具有强制性,鉴证贯彻自愿原则 E:公证仅限于合同,鉴证除合同外还可包括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鉴证与公证的区别是( )。
A:公证的有效时间比鉴证长 B:鉴证不具有直接强制执行的证据效力,公证有法定证据效力 C:鉴证由当事人自愿申请,公证按法律规定办理 D:鉴证是行政行为,公证是司法行为 E:鉴证在国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在国内外均有法律效力
公证与鉴证的区别包括()。
A:合同公证和鉴证所依据的法规不同 B: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诉讼中的法律证据效力不同 C:公证或鉴证过的合同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D:合同公证具有强制性,鉴证贯彻自愿原则 E:公证仅限于合同,鉴证除合同外还可包括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当日制作的《用品清单》和某公证处制作《公证书》的证据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公证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 B: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D:原物优于复制品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当日制作的《用品清单》和某公证处制作《公证书》的证据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公证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 B: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D:原物优于复制品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当日制作的《用品清单》和某公证处制作《公证书》的证据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7增]
A:公证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 B: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务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D:原物优于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