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独立矿山2016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开采原煤2万吨将其中5000吨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应付不含税金额100万元(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甲煤矿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合同规定当月收取60万元,剩余款项下月收取;(2)将其中4000吨原煤移送使用以抵偿欠丙公司的债务;(3)将其中部分原煤用于连续加工洗煤,之后将一半洗煤对外销售,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25万元(不含运杂费);将另外一半洗煤自用于职工食堂;(4)开采砂石30万吨,销售其中20万吨;(5)在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的方式开采铝土矿,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不含运杂费)。已知:煤炭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8%,当地省财税部门确定的洗煤折算率为60%,砂石资源税税率为2元/吨,铝土矿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甲煤矿用原煤抵偿丙公司债务,当月应纳资源税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将原煤抵偿债务,不属于销售行为,不缴纳资源税 B:将原煤抵偿债务,视同销售原煤,但无销售额,所以不缴纳资源税 C:将原煤抵偿债务应纳资源税=100÷5000×4000×8%=6.4(万元) D: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某市甲独立矿山2016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开采原煤2万吨将其中5000吨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应付不含税金额100万元(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甲煤矿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合同规定当月收取60万元,剩余款项下月收取;(2)将其中4000吨原煤移送使用以抵偿欠丙公司的债务;(3)将其中部分原煤用于连续加工洗煤,之后将一半洗煤对外销售,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25万元(不含运杂费);将另外一半洗煤自用于职工食堂;(4)开采砂石30万吨,销售其中20万吨;(5)在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的方式开采铝土矿,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不含运杂费)。已知:煤炭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8%,当地省财税部门确定的洗煤折算率为60%,砂石资源税税率为2元/吨,铝土矿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甲煤矿将原煤连续加工洗煤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将原煤连续加工洗煤,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 B:将原煤连续加工洗煤,应纳资源税=125×60%×8%×2=12(万元) C:加工的洗煤对外销售,应纳资源税=125×60%×8%=6(万元) D:加工的洗煤自用于职工食堂,不缴纳资源税

煤矿安全监察员是( )。

A:煤矿工作人员 B:安全管理人员 C:国家公务员 D:专业技术人员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 )。

A: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B:公安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C: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D:大中型矿区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E: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D煤矿采用井工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能力450万t/年,服务年限35年,基建施工年限5年,2009年1月1日开始建设。该煤矿基建工程分别由两家施工企业承担,井下有5个基建工作面。矿井开采的煤层上部岩层中有2个含水层,开采煤层周边有采空区和废弃井巷,并已探明采空区充水。 2010年4月25日13时,当班工人在井下第3基建工作面作业时,发现巷道局部有“冒汗”、渗水等透水现象,班长甲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但当班调度员接报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15时10分,第3基建工作面发生重大透水事故。事发时,井下有作业人员185人,紧急升井101人。经3d奋力救援,59人获救。事故导致21人死亡,4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D煤矿深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D煤矿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了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逃生路线、标识和图样以及相关文件附在预案之后。专项应急预案经企业内部评审后印发,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之后,D煤矿组织开展了透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说明D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应补充的内容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下列关于煤矿安全管理,错误的是( ) 。

A: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B: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随身携带点灯的火工物 C: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D: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018年9月6日夜班,B煤矿当班工人发现巷道局部有挂汗等透水现象,班长甲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但当班调度员乙接到报告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只是安装水泵进行排水,最终导致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当班井下共有90人,有69人安全升井,21人死亡。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来煤工作面自开切眼向前推进35m后,老顶来压,顶板垮落,与上部采空区积水导通,涌入采煤工作面和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工作面有透水现象时,未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急于组织生产,重生产、轻安全。(2)该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执行预测预报等基本原则的规定。(3)该矿缺少安全防范意识,安排人员在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下部区域作业,致使发生透水事故后,人员无法撤离。(4)该矿没有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314号)的要求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14号),请阐述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的内容。

2010年11月30日23时20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亿德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 成7人死亡。该矿为民营股份制企业,为湖南省政府批准的整合矿井。2010年4月被批准 由3×104t/a技改为6×104t/a,尚未竣工验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 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均已过期,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事故当班入井作业人 员共34人,由一名副矿长带班。事故发生在-85m水平3号煤下山工作面。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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