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客车之最后减速比为()

A:3~5:1 B:5~8:1 C:8~11:1 D:11~12:1

现代小客车广泛采用之前悬吊系统是()

A:片状弹簧式 B:鸡胸骨式 C:麦花臣式 D:拖动臂式

小客车传动系的机械效率为()。

A:0.90~0.92 B:0.80~0.90 C:0.75~0.85

供小客车通行的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为( )。

A:6m B:7m C:9m D:12m

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了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年8月28日,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标,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2016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资料,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照。关于上述购车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 B: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C:如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玄武公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D:朱雀公司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的违反,玄武公司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得主张合同解除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于2015年1月份发布《2014年上海综合交通运行年限》年报显示,2014年上海交通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交通高峰时段延长,拥堵呈常态化。自2010年世博会以来,上海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里程约4865公里,增长仅为3%;城市道路面积105平方公里,增长8%。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私人小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截至2014年底,上海机动车保有量为304万辆左右(不含外省市号牌车辆),较2013年底增加20.5万辆,增幅为7.2%。数据显示,与2013年同期相比,2014年上海快速路日均交通总量增长约7%、中心城越江交通日均总量增长1.2%、高速公路日均车流总量增长约13.2%。
在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的同时,上海中心城区道路拥堵的累积时间延长,形成了早、午后、晚三个拥堵高峰、并逐步呈现午后高峰向晚高峰延伸,与晚高峰时段逐渐连成片以及早高峰提前的趋势。2014年,在42个快速路交通指数区域中,高峰时段拥堵指数大于50、累计拥堵时间大于1小时,超过100个工作日拥堵的有8个常发性严重拥堵区域,主要集中在浦西西部及西南面;在68个地面道路指数区域中有15个常发性严重拥堵区域,主要集中在内环内商圈及医院周边。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与日俱增,城市交通的承载压力越来越大,中心城区交通在一些时段和区域拥堵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居民出行常常陷入苦不堪言的境地。各大城市也在不断探索治理拥堵的良方,其中“限购”是各地共同的做法,北京市从2014年到2017年,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供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2013年底,上海交通主管部门明确车牌价格调控措施将长期化,确定了全年总体10万张车牌的投放量。2014年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投放量供10万个,按月分配,采取摇号和竞价的方式配置。2014年3月26日,杭州市政府规定杭州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今后杭州每年汽车增量指标为8万个,按月度分配。

各地在探索治理城市拥堵的方案中,都强调对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就限购单项措施而言,其效果有呈现“边际收益递减”的可能,主要原因有____。[2017增]

A:汽车保有量的积累 B:现有道路资源承载力没有相应提高 C:部分公众出行需求没有兼顾 D:影响汽车生产与销售商的利益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以下题: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l辆客车,合I司签订之日起1-i'll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关于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法,该车与案件无关 B:该客车所有权属于王某,故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法 C:该客车所有权属于甲公司,故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法 D:该客车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该车与案件有关,故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法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以下题: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l辆客车,合I司签订之日起1-i'll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关于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法,该车与案件无关 B:该客车所有权属于王某,故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法 C:该客车所有权属于甲公司,故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法 D:该客车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该车与案件有关,故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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