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电系统交流供电系统、直流供电系统、接地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组成。
要将交流 220V 电源转换成稳定的-48V 直流电源输出, 一般需经过变压、 整流、 滤波和
稳压四个步骤。
低压交流电的标称电压为220/380伏,三相五线,频率50赫兹。
交流电的频率允许变动范围为额定值的±5%,电压波形正弦畸变率应小于5%。
电源系统的不可用度是指电源系统故障时间和正常供电时间之和的比。
一般建筑负荷包括非通信用空调设备、一般照明灯具和备用发电机组等不保证供电的其
他负荷。
柴油发电机组累计运行小时数超过大修规定的时限,或使用10年以上的设备需要更新。
相控整流变换设备的更新周期为10年。
交、直流配电设备的更新周期为15年。
UPS的更新周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