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13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8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 (2)2013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4月15日,持票人B企业向乙银行提示付款,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5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 (3)2013年3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向其开户银行乙银行申请办理6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乙银行向申请人甲企业收取了150万元的保证金后,为甲企业办理了信用证。4月10日,C企业请求付款时,开证行乙银行以甲企业缴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分析下列关于甲企业的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为( )。
A:甲企业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 B: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甲企业处以5万元的罚款 C:由于支票上记载了"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因此乙银行不得拒绝付款 D:A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
本题涉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A企业和B企业于2012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交付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12年4月20日签发给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 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的正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12年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5月29日,D企业向B企业发出追索通知,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5月30日D企业向保证人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乙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52万元,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6月10日,D企业向C企业发出追索通知,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14年5月31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题。
下列各项中,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其行使追索权的是( )。
A:背书人C企业 B:保证人乙企业 C:出票人A企业 D:背书人B企业
本题涉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A企业和B企业于2012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交付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12年4月20日签发给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 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的正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12年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5月29日,D企业向B企业发出追索通知,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5月30日D企业向保证人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乙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52万元,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6月10日,D企业向C企业发出追索通知,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14年5月31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题。
关于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理由成立,持票人已经丧失追索权 B:该理由不成立,但持票人请求付款时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已经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 C:该理由不成立,持票人没有丧失追索权 D:该理由不成立,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持票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企业2012年接受乙企业一房产投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00万元,该企业还于2012年以自有房产与丙企业交换一处房产,支付差价400万元,同年政府批准该企业出让土地一块,该企业缴纳契税250万元,该地规定契税税率为5%。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接受乙企业一房产投资的行为( )。
A:甲企业缴纳契税 B:乙企业缴纳契税 C:应缴纳的契税为10万元 D:应缴纳的契税为5万元
某苯胺生产企业对技术改造问题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目前企业投产的两条生产线,每年生产苯胺合计25吨,但随着设备的老化和技术的落后,每年的成本逐渐增加,产品品质也有所下滑。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耗资50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时,拆除旧设备将会损失200万元,而这些旧设备的残值为50万元。技术改造完成后,每吨苯胺的成本将由原来的450元降低至425元,假设苯胺行业的标准投资效益系数为0.3。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技术改造的中心是( )。
A:提高技术水平 B:扩大再生产 C:提高经济效益 D:提高企业地位
A企业和B企业于2013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交付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13 年4月20日签发给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
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 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 票的正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13年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5月29日,D企业向B企业发出追索通知,B企业 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5月30日,D企业向保证人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乙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52万元,乙企 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6月10日,D企业向C企业发出追索通知,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 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15年5月31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013年,D企业取得拒绝证明后,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是()。 查看材料
A:背书人C企业 B:保证人乙企业 C:出票人A企业 D:背书人B企业
A企业和B企业于2013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交付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13 年4月20日签发给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
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 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 票的正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13年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5月29日,D企业向B企业发出追索通知,B企业 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5月30日,D企业向保证人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乙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52万元,乙企 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6月10日,D企业向C企业发出追索通知,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 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15年5月31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该理由成立,持票人已经丧失追索权 B:该理由不成立,但持票人请求付款时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已经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 C:该理由不成立,持票人没有丧失追索权 D:该理由不成立,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持票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企业与某研究所签订合同,委托该研究所对一项技术进行评估。经过评估,该技术开发中的物质消耗为300万元,人力消耗为400万元,技术复杂系数为1.6,研究开发的风险概率为60%,经评估后,甲企业决定立项开发该技术,并从各个部门抽调10人组建新的部门负责攻关。3年后,技术开发成功。甲企业于2017年3月15日向国家专利部门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 2018年6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甲企业该项技术发明专利权。
甲企业为开发该项新技术设立的创新组织属于()。
A:企业技术中心 B:内企业 C:新事业发展部 D:技术创新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