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市工商局经审查,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下列情形中,可以停止执行的是( )。
A:甲公司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县工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市工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A: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合理而裁定停止执行的 D: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D:申请人要求停止执行,但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不合理的 E: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A: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 B:确认原裁判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D:确认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裁判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
某橡胶厂是国有企业,为了生产需要,于2009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主厂房旁边建造了315平方米的临时简易房。建造简易房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监察大队”)曾对该行为进行过制止,但橡胶厂没有停止建造行为。4月初,简易房建成。2009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橡胶厂发出通知,重申该简易房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橡胶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简易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简易房的决定。橡胶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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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城管监察大队做出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法,因为橡胶厂建造的是违章建筑 B:合法,城管监察大队多次制止违建行为,橡胶厂是知法犯法 C:不合法,城管监察大队作为该县建委的一个下属机构,它没有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职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处理决定 D:城管监察大队虽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强制拆除的处理决定还是合法的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
某橡胶厂是国有企业,为了生产需要,于2009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主厂房旁边建造了315平方米的临时简易房。建造简易房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监察大队”)曾对该行为进行过制止,但橡胶厂没有停止建造行为。4月初,简易房建成。2009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橡胶厂发出通知,重申该简易房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橡胶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简易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简易房的决定。橡胶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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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该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不能审查 B:只能就强制拆除的处理决定进行审查,不能就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C:应当就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D:合法性审查不应当包括对于主体合法性的审查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
某橡胶厂是国有企业,为了生产需要,于2009年3月,在没有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主厂房旁边建造了315平方米的临时简易房。建造简易房时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监察大队”)曾对该行为进行过制止,但橡胶厂没有停止建造行为。4月初,简易房建成。2009年5月20日,县城管监察大队又向橡胶厂发出通知,重申该简易房属违章建筑,限其于5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6月1日,城管监察大队以橡胶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简易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为由,作出关于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简易房的决定。橡胶厂在接到该决定后,既未起诉,也未拆除。城管监察大队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城管监察大队只是县建委的下属机构,无权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遂决定对此申请不予执行。城管监察大队认为,法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审查权,法院不予执行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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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不执行城管监察大队的处理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因为放纵了橡胶厂的违法行为 B: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因为城管监察大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C: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因为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D: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城管监察大队虽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处理决定毕竟针对的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