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高度大于 30m、应设风速仪。
塔式起重机可以不设最夫重量限制器。
钢丝绳检查合格后,可以作任意选用,且可超负荷使用。
吊钩焊接修补后可以继续使用。
超载限制器的作用之一是当塔机吊重超过最大起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 110%时,
应停止提升方向的运行,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幅度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 11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起
作用使塔机停止提升方向及向臂根方向变幅的动作。
塔机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卷扬机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 50。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机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在塔机正常工作回转吊臂时,旋转机构制动器可以随时制动。